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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的意思、公海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公海的解釋

[open sea;high seas] 不受任何國家權力支配各國共同使用的海域

詳細解釋

指沿海國管轄範圍(包括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以外的廣大海域。有些發展中國家主張以“國際海域”(即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海域)代替“公海”這一名稱。公海(或國際海域)及其資源原則上應當為世界各國所共有,應當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由各國共同管理、合理使用。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公海是指各國内水、領海、群島水域和專屬經濟區以外,不受任何國家主權管轄或支配的海洋區域。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七條,公海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産,所有國家均享有和平利用的權利,任何國家不得通過主權要求、使用或占領等方式将其據為己有。

核心法律特征:

  1. 非主權性

    公海不屬于任何國家的領土組成部分,各國不得對其行使管轄權或主張主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89條)。

  2. 平等使用原則

    所有國家(無論沿海國或内陸國)在公海上享有航行、飛越、捕魚、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以及科學研究等自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87條)。

  3. 和平目的義務

    公海應專為和平目的使用,禁止軍事沖突或威脅他國安全的行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88條)。

  4. 人類共同繼承財産

    公海資源屬全人類共有,其開發需兼顧代際公平與生态保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36條)。

漢語詞典釋義補充:

權威參考來源:

  1.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聯合國官網提供公約全文:

    https://www.un.org/depts/los/convention_agreements/texts/unclos/unclos_e.pdf

  2. 中國政府對UNCLOS的批準文件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書(1996年):

    中國人大網:關于批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決定

  3. 國際海事組織(IMO)對公海航行規則的解釋

    IMO:公海航行安全指南

公海制度通過平衡國家自由與全球責任,成為維護海洋秩序、促進國際合作的重要基石。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相關國際法規定,公海的定義和法律地位可歸納如下:

一、基本定義

公海指不屬于任何國家主權管轄的國際海域,具體範圍包括:國家專屬經濟區(200海裡)、領海(一般12海裡)、内水及群島水域之外的全部海洋區域。例如,當船舶駛離某國領海進入200海裡外的海域時,即進入公海範圍。

二、法律地位

  1. 非主權屬性:公海不隸屬于任何國家領土,任何國家不得對其主張主權或行使管轄權。
  2. 全人類共有:公海資源(如漁業資源、海底礦産)屬于全人類共同繼承財産,需通過國際合作管理。

三、核心原則——公海自由

根據公約第87條,公海自由包含六大權利:

  1. 航行自由(如各國船舶可無害通過)
  2. 飛越自由
  3. 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
  4. 建造合法人工設施
  5. 捕魚自由(需遵守國際漁業協定)
  6. 科學研究自由。

四、特殊說明

可通過《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全文或國家海洋局官網獲取更詳細的法律條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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