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理。《魏書·元澄傳》:“又奏墾田授受之制八條,甚有綱貫,大便於時。”
“綱貫”為漢語複合詞,其釋義可從構詞法和語義演變角度解析。
構詞分析:
“綱”本義指提網的總繩,引申為事物的主體或總則,如《說文解字》載“綱,網紘也”;
“貫”指連貫、貫通,如《廣雅》釋“貫,穿也”,強調事物的連貫性。
二者結合,“綱貫”指事物的系統性條理或貫穿整體的主脈,常用于形容思想體系、制度結構的邏輯連貫性。
語義應用:
在古典文獻中多用于學術體系,如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提及“著述必有綱貫,方成一家之言”;
現代漢語中多用于強調理論或框架的内在一緻性,例如“政策制定需綱貫明晰,避免疏漏”。
注:因“綱貫”屬生僻詞,未被《現代漢語詞典》等通用辭書收錄,其釋義綜合參考《說文解字注》《廣雅疏證》及古籍用例。
“綱貫”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gāng guàn,其核心含義為條理,常用于描述事物或制度的系統性、邏輯性。以下為詳細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魏書·元澄傳》:“又奏墾田授受之制八條,甚有綱貫,大便於時。”
此處指元澄提出的土地制度條例邏輯清晰、體系完備,便于實施。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魏書》相關章節或漢語詞典(如漢典、查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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