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齊 文宣帝 時宮廷警衛儀仗隊之一。《隋書·禮儀志七》:“﹝ 齊文宣 ﹞宮衛之制,左右各有羽林郎十二隊。又有持鈒隊……角抵隊、羽林隊、步遊盪隊、馬遊盪隊。”
角抵隊是中國古代宮廷或官府組織的專業表演團體,特指宋代以後出現的、以表演“角抵”及相關百戲技藝為主的官方演藝機構。
核心定義與性質: “角抵隊”指由官方組建、管理,專門從事“角抵”戲及其它雜技、武術、樂舞等表演的藝人隊伍。它并非民間自發團體,而是隸屬于宮廷教坊或官府,服務于皇家慶典、宴會及重要外事活動,具有官方背景和職業化性質。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辭源》(商務印書館)
表演内容: “角抵”最初指類似摔跤、角力的競技活動(秦漢時期)。至宋代,“角抵”含義擴展,成為包括摔跤、相撲、雜技、幻術、武術表演等在内的“百戲”總稱或代名詞。因此,“角抵隊”所表演的不僅限于摔跤相撲,還涵蓋如筋鬥、爬竿、走索、弄槍、舞劍乃至滑稽戲等多種技藝,場面盛大壯觀。來源:《東京夢華錄》(孟元老著,記載北宋汴京風物)
名稱由來: “角抵”一詞源于先秦,本義為“兩兩相當,角力而抵”,指較量力氣與技巧的對抗性運動。漢代角抵戲已包含更多表演元素。以“角抵”命名此類隊伍,既因其核心或起源項目是角力相撲,也因其代表了包含多種技藝的綜合性表演藝術。來源:《漢武故事》(記載漢代角抵盛況)、《中國古代體育史》(國家體委體育文史工作委員會編)
曆史演變與功能: 宋代是角抵隊發展的鼎盛時期。朝廷設有專門的“左右軍”,亦稱“内等子”,實為官方的相撲(角抵)隊,成員皆由軍中或民間選拔的健勇之士組成。他們除在宮廷宴會(如聖節、大朝會)表演外,也承擔侍衛、儀仗職能。其表演不僅娛樂君臣,也用于招待外使,彰顯國威。此制度在元明清時期亦有延續或變體。來源:《宋史·樂志》、《夢粱錄》(吳自牧著,記載南宋臨安風物)
“角抵隊”是宋元明清時期官方設立的、以表演角抵(相撲)為核心并包含多種百戲技藝的專業演藝團體,是古代宮廷娛樂文化和禮儀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角抵隊”是北齊文宣帝時期宮廷衛隊的一部分,屬于儀仗與警衛結合的軍事編制,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指北齊文宣帝高洋設立的宮廷警衛儀仗隊之一,屬于宮衛制度中的特殊編制。其職責包括儀仗展示和宮廷安全護衛。
曆史背景
根據《隋書·禮儀志七》記載,北齊宮衛制度中設有多種衛隊,如:
職能推測
“角抵”本指古代摔跤競技,可能暗示該隊伍成員擅長近身格鬥或表演角抵戲,兼具儀仗表演與實戰防衛功能。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旗鼓相當的對抗”,但此說法缺乏曆史文獻支持,可能為衍生義或誤讀。建議以《隋書》等正史記載的原始定義為準。
如需查看更多細節,可參考《隋書·禮儀志》原文或專業曆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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