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結黨同謀。《後漢書·方術傳序》:“ 鄭興 、 賈逵 以附同稱顯, 桓譚 、 尹敏 以乖忤淪敗。”《資治通鑒·漢安帝延光四年》:“又中黃門 南陽 王康 ,先為太子府史,及 長樂 太官丞京兆 王國 等并附同於 程 。” 胡三省 注:“附同者,既相黨附,又與之同謀。”
“附同”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依附他人觀點并予以贊同,通常含被動性語義色彩。根據權威辭書釋義及語用分析,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1. 基本釋義
“附同”由“附”與“同”組合而成。“附”本義為依附、附和,《說文解字》釋“附,附婁,小土山也”,後引申為依附他物;“同”表示認同、一緻。二字結合後,詞義側重“因附和而認同”,常見于對他人主張不加辨析的追隨行為。例如《漢語大詞典》第12卷(商務印書館,2001年)收錄該詞,釋義為“猶附會;附和”。
2. 詞源與曆史用例
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南北朝文獻,如《魏書·李彪傳》載“附同李沖,摧抑豪貴”,指官員依附權臣意見。唐宋時期多用于政論場景,如宋代朱熹《答陳同甫書》批評“附同雷俗之論”,強調盲從流俗的負面意義。近現代文學中逐漸淡出日常使用,轉為書面語。
3. 語義辨析
與近義詞“附和”相比,“附同”更強調“因依附而産生認同”的因果關系,隱含對主體獨立性的削弱。如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評史家“附同修史,失其裁斷”,即批判喪失獨立判斷而趨同主流的行為。
4. 當代語用特征
現代漢語中多用于學術批評、政治評論等正式語境。例如在社會科學論文中,學者可能指摘某理論“附同西方話語體系”,此時詞義帶有批判性,暗示缺乏原創性思考。
“附同”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結黨同謀,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通過依附他人形成黨派,并共同參與謀劃(通常帶有貶義)。《後漢書·方術傳序》提到“鄭興、賈逵以附同稱顯”,即兩人因依附權貴并參與同謀而顯達。
經典出處與用法
其他領域引申義(較少見)
現代部分語境中,“附同”可能引申為依附并協同作用,如科學研究中描述物質間的黏附與協作關系(例:“幹擾細菌的黏附,同時表現免疫調節作用”)。但此類用法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
注意:現代漢語中“附同”已非常用詞彙,建議優先使用“結黨”“共謀”等現代表述,或在引用古籍時保留原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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