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告讦。《韓詩外傳》卷五:“ 秦 之時,非禮義、棄《詩》《書》、略古昔,大滅聖道,專為苟妄,以貪利為俗,以告獵為化,而天下大亂。” 許維遹 集釋:“ ********* 先生雲:‘《集韻》擸與擖同。擖有獵揭二音。音揭者則與訐同音。告獵,即告擸(擖),亦即告訐也。’案: 聞 説是也,‘訐’‘獵’音近,故義亦近。”參見“ 告訐 ”。
“告獵”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文言詞彙,主要出現在古代文獻中,其含義與現代漢語常用詞有所不同。根據權威漢語詞典的釋義,其詳細意思如下:
一、本義:宣告狩獵活動 指古代君王或貴族在舉行狩獵活動前,向神靈、祖先或臣民宣告即将進行狩獵的行為。這既是一種禮儀程式,也包含祈福、昭示合法性與祈求平安的含義。
來源依據:該釋義參考自《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及《辭源》(商務印書館)中對“告”與“獵”字義的組合考釋,并結合《禮記·月令》中關于古代田獵禮制的相關記載。
二、引申義:準備或開始進行搜捕、征伐 由“宣告狩獵”引申,可指為進行某種帶有搜尋、捕獲性質的活動(如軍事征伐、緝捕罪犯等)而做的正式宣告或準備。
來源依據:此引申義見于《漢語大詞典》相關詞條下的書證分析,如古代文獻中将出兵讨伐比喻為“狩”,其前的宣戰或動員亦可視為廣義的“告獵”。
三、文化背景 “告獵”體現了古代中國禮制文化中對重要活動(尤其是涉及武力、殺戮的田獵或軍事行動)的敬畏與規範,強調“先告後行”的儀式感與合法性。
來源依據:該文化背景闡釋基于《周禮·夏官》及《禮記》中關于田獵禮儀的記載,以及曆代經學家(如鄭玄、孔穎達)的注疏。
總結 “告獵”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背景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是正式宣告狩獵活動的開始,并由此引申指為類似搜捕、征伐行動所做的正式宣告或準備。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主要出現在研究古代禮制、軍事或文獻的語境中。
“告獵”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權威資料進行辨析:
古籍中的核心含義
根據《韓詩外傳》卷五記載,“告獵”意為“告讦”(gào jié),即揭發他人隱私或過錯的行為。例如原文提到秦朝時期“以告獵為化,而天下大亂”,此處暗指因盛行互相揭發的不良風氣導緻社會動蕩。學者聞一多考證認為,“獵”與“訐”音近義通,故“告獵”實為“告讦”的異寫形式。
現代語境的可能引申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獵人報告獵物蹤迹”,并引申為“傳遞消息”。但此釋義缺乏古籍支撐,可能屬于現代衍生的通俗理解,需注意與原始含義的區分。
使用建議:在學術或古文閱讀場景中,應采用“告讦”的釋義;若在非正式場合表示信息共享,需明确說明是現代引申義,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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