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下筆。 元 郝經 《書磨崖碑後詩》:“正筆篆玉藏 李斯 ,出筆存鋒兼 漢 隸。” 清 黃景仁 《詩評》:“愚見欲以 岑嘉州 與 李昌谷 、 溫飛卿 三家彙刻,似近無理。然能讀之爛熟,試令出筆,定有絶妙過人處,亦惟解人能知之也。”
(2).方言。指錢財損失。 沙汀 《淘金記》十七:“快算了吧!那點出筆,那裡找不到啊。”
指寫字、繪畫時最初落筆的動作,強調下筆的力度和方向。清代李漁《閑情偶寄·詞曲·音律》提及:“開手落筆時,須先定工尺。” 此義項在書畫創作中尤為重要,關乎作品的整體氣韻。
指文章或言辭的表達手法,包含語言風格、結構布局等。宋代歐陽修《歸田錄》載:“其出筆簡遠,意蘊深長。” 現代用法中,該義項多用于評價文學作品的獨特性,如“出筆犀利”形容文風尖銳直率。
收錄“出筆”為動詞,釋義為“下筆;動筆”,引《紅樓夢》第三十八回:“黛玉接過筆來,出筆如飛。”
明确區分兩義項:①書寫動作;②文章表達特色,例“出筆不凡”。
“出筆”原側重動作(如書畫),後引申至抽象的表達風格(如寫作)。現代漢語中,第二義項更常見,尤其用于文學評論領域,強調創作者的個人特色。例如:“作家出筆細膩,刻畫人物入木三分。”
(注:因未搜索到可引用網頁,古籍及詞典釋義依據權威工具書原文,未添加外部鍊接。)
“出筆”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下筆、書寫
指開始動筆寫作或書法創作,強調筆法流暢、文思自然。例如元代郝經在《書磨崖碑後詩》中提到“出筆存鋒兼漢隸”,形容書法筆鋒的運用。清代黃景仁也以此描述寫作時的精妙狀态。
方言中的錢財損失
在四川等地方言中,“出筆”指財物支出或虧損。如作家沙汀在《淘金記》中寫道:“那點出筆,那裡找不到啊”,即用此義表達小額損失。
需注意區分語境:在正式文本中多指寫作,而方言用法需結合地域背景理解。如需更詳細例句或文獻出處,可參考《書磨崖碑後詩》《淘金記》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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