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擊殺。《三國志·魏志·锺會傳》:“ 姜維 率 會 左右戰,手殺五六人,衆既格斬 維 ,争赴殺 會 。”
格斬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現極少使用,其核心含義指依法當場擊殺,特指對拒捕或反抗者執行死刑的行為。以下是詳細釋義:
格
古義為“擊殺”,《說文解字》釋“格”有“擊也”之意,引申為對抗中制服目标。在司法語境中,“格”指對反抗者采取武力鎮壓,如《史記·酷吏列傳》載“格殺勿論”。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斬
本義為“砍殺”,《玉篇》注“斬,截也”。古代多指依法處決罪犯,如《周禮·秋官》規定“斬以鐵钺”。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
來源:《唐律疏議》(中華書局點校本)
“格斬”是“格殺”的同義變體,但更突出“依法處決”的正式性。現代漢語中,“格殺勿論”仍保留相近含義,而“格斬”因法律程式演變已消亡。
《漢書·王莽傳》:“敕吏追捕,格斬盜首。”此處指官兵依法擊殺反抗的盜匪首領。
來源:《漢書》(中華書局校勘本)
(注:因古籍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紙質權威版本。)
“格斬”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釋:
“格斬”指擊殺,多用于描述戰鬥或武力沖突中的緻命攻擊。該詞由“格”(擊打)和“斬”(斬殺)組合而成,強調通過搏鬥最終完成斬殺的動作。
出自《三國志·魏志·锺會傳》:
“姜維率會左右戰,手殺五六人,衆既格斬維,争赴殺會。” 此句描述姜維在戰鬥中被擊殺的過程,體現“格斬”在軍事語境中的使用。
主要用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中,描述戰場擊殺或武力對抗的結局。現代漢語已罕用,常見于古籍研究或曆史類文本分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三國志》原文背景,可參考權威古籍注本或曆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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