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這事。 宋 洪邁 《夷堅乙志·林酒仙》:“ 蘇 人有能傳其( 狂僧 )詩者曰:‘門前緑柳無啼鳥,庭下蒼苔有落花。聊與 東君 論箇事,十分春色屬誰家。’” 宋 範成大 《東林寺》詩:“山頭一任天燈現,箇事何曾落見聞。”
(2).猶一事。 宋 楊萬裡 《曉坐卧治齋》詩:“日上東窗無箇事,送将梅影索人看。” 宋 朱淑真 《夏日遊水閣》詩:“獨自憑欄無箇事,水風涼處讀文書。” 宋 周密 《齊東野語·文莊公滑稽》:“把酒莫沉吟,身閑無箇事,且登臨。”
“個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個事”指個體的事情或個别的事務,強調獨立性和個體性,常用于表示某件事情與其他事物無關或與整體無關。
特指“這件事”
在古典文獻中,“個事”常直接指代當前讨論的具體事件。例如:
泛指“一事”或“個别事務”
強調單一性,如宋代洪邁《夷堅乙志·林酒仙》中:“聊與東君論箇事,十分春色屬誰家。”
如需進一步了解“事”的廣義解釋(如職業、變故等),可參考。
個事是一個常見的詞語,表示個人的事情或事務。它可以指個人所經曆的事情,也可以指某個人的私事或私人事務。
個事這個詞由2個部首構成,分别是“個”和“事”。
個的部首為“人”,筆畫數為2,表示一個人的形狀;事的部首為“亻”,即人的左偏旁,筆畫數為8。
個事在古代漢語中的意思是特定的人或人物的事情,源自于古人對個人事務的稱呼和描述。
繁體字“個事”是個事的繁體寫法,與簡體字寫法相似,隻是在字形上稍有變化。
在古代,個事的漢字寫法可能與現代稍有不同。可參考古代文獻和文物,例如《說文解字》和《康熙字典》等。
1. 他對自己的個事非常細心,每個細節都考慮得很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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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事無法組成更長的詞語,因為它已經是一個獨立的詞彙,而不是其他詞語的構成部分。
個事的近義詞有個事務、個案、個人事項等。
個事的反義詞沒有明确的對立詞,但可以考慮與個事相關的詞彙,例如公事、職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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