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这事。 宋 洪迈 《夷坚乙志·林酒仙》:“ 苏 人有能传其( 狂僧 )诗者曰:‘门前緑柳无啼鸟,庭下苍苔有落花。聊与 东君 论箇事,十分春色属谁家。’” 宋 范成大 《东林寺》诗:“山头一任天灯现,箇事何曾落见闻。”
(2).犹一事。 宋 杨万里 《晓坐卧治斋》诗:“日上东窗无箇事,送将梅影索人看。” 宋 朱淑真 《夏日游水阁》诗:“独自凭栏无箇事,水风凉处读文书。” 宋 周密 《齐东野语·文庄公滑稽》:“把酒莫沉吟,身闲无箇事,且登临。”
“个事”在现代汉语中属于方言口语表达,常见于吴语、江淮官话等区域。该词由量词“个”与名词“事”组合而成,主要包含以下含义:
指代具体事件
作为指示代词使用时,“个事”相当于普通话中的“这件事”,例如:“个事体侬要上心啊”(这件事你要放在心上),体现对特定事务的强调。
表达抽象概念
在疑问句或否定句中可引申为“某种情况”或“问题”,如苏州话“俚笃两个有啥个事体?”(他们两人有什么问题?),此时带有对未知状况的探究意味。
语法功能弱化
部分地区存在虚化用法,如上海话“买个事体”(买东西这件事),这里的“个事”已演变为话题标记,起到衔接句子的作用。
本释义参考《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及《吴语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中相关语料分析,语言学角度的详细论述可查阅《汉语方言语法类编》(张振兴著)。
“个事”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略有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个事”指个体的事情或个别的事务,强调独立性和个体性,常用于表示某件事情与其他事物无关或与整体无关。
特指“这件事”
在古典文献中,“个事”常直接指代当前讨论的具体事件。例如:
泛指“一事”或“个别事务”
强调单一性,如宋代洪迈《夷坚乙志·林酒仙》中:“聊与东君论箇事,十分春色属谁家。”
如需进一步了解“事”的广义解释(如职业、变故等),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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