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诽諧詩體。全詩共三句十七言,以前三句五言,末一句二言組成。末句二字點明詩的主題,多含譏諷之意。相傳始於 宋 代 山東 張山人 壽 ,流行于 元祐 紹聖 間。 宋 王直方 《王直方詩話·饒次守十七字詩》:“ 龜父 先歸,作一絶題于餘書室…… 次守 既醒,作十七字和雲:‘當時為舉首,滿意望龍飛。而今已報罷,且歸。’蓋 龜父 是年自 洪州 首薦,自今上初即位,無建試也。”參閱 宋 王闢 之《渑水燕談錄》卷十、 宋 洪邁 《夷堅乙志·張山人詩》。
十七字詩,又稱“瘸腿詩”或“三句半”,是中國古代民間流行的一種獨特的短詩體,以其固定的字數結構和诙諧諷刺的風格著稱。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十七字詩指全篇嚴格限定為十七個字的詩歌形式。因其結構特殊,通常前三句為五言(每句5字),末句僅兩言(2字),形成“五五五二”的句式,仿佛缺了一條腿,故得名“瘸腿詩”或“三句半”(來源:《中國詩學大辭典》)。
此體興于宋代,常見于民間諷刺時政或戲谑人物。北宋張山人(張壽)是最著名的創作者,《夷堅志》載其“以十七字詩著名,多譏諷時事”。例如諷刺官吏詩:
俸祿俱無實(5),
唯餘酒一壺(5)。
醉來題壁後(5),
溜走(2)。
(來源:宋代洪邁《夷堅志·乙志》卷十八)
行醫數十年(5),
活人無一千(5)。
棺材店倒閉(5),
謝錢(2)。
(注:因古籍原版無直接網絡鍊接,建議讀者通過權威出版社或學術數據庫如“中國基本古籍庫”查閱原文。)
十七字詩是中國古代民間流行的一種特殊詩體,具有以下特點:
十七字詩又稱“無賴體”“瘸腿詩”“吊腳詩”,全詩共四句,前三句為五言,末句僅兩字,合計十七字。其最大特點是末句以兩字點睛,常含譏諷或诙諧之意,明代徐師曾評價為“雖含諷喻,實則诙諧”。
通過協調與錯落的矛盾統一,既保持詩歌的抒情性,又增加幽默趣味。如宋代饒次守的諷刺詩:“當時為舉首,滿意望龍飛。而今已報罷,且歸。”末兩字直擊主題,體現辛辣諷刺。
“瘸腿詩”等别名源于末句字數驟減,如同跛足;而“無賴體”則指其嬉笑怒罵、不拘禮法的風格。
(完整資料可查閱漢典、搜狗百科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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