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分一文,极言钱少。 宋 苏轼 《应诏论四事状》:“若谓非贫乏有可送纳,即自 元祐 元年至今,并不曾纳到分文。”《醒世姻缘传》第十回:“分头寻觅足色足数金银,分文不少,托得二人交付进去。”《文明小史》第十一回:“只要他们肯顶名,就是做万民伞的钱,还有那盖造生祠的款子,通统是敝东自己拿出来,决不要他们破费分文。” 鲁迅 《书信集·致曹靖华》:“我有三千余,与开明书店交涉至今,还是分文得不到。”
(2).分析文字。 汉 刘歆 《移书让太常博士》:“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絶之闕,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
“分文”是汉语中由两个古代货币单位“分”和“文”组合而成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本义
“分”为古代重量单位,约等于一两的百分之一;“文”是古代最小的铜钱单位,如“一文钱”。两者连用指代极微小的钱财,如《现代汉语词典》定义“分文”为“极少的钱”(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引申义
现代汉语中,“分文”常以否定形式出现,强调“毫无代价或报酬”。例如“分文不取”表示不收任何费用,“分文不值”比喻毫无价值。此用法在《汉语大词典》中被归纳为“形容事物微小或毫无价值”(来源:《汉语大词典》)。
语法特点
“分文”多作宾语或状语,需搭配否定词使用,如“分文未付”“分文未赚”。《新华成语词典》指出,其否定结构具有强调语气的作用(来源:《新华成语词典》第3版)。
文化内涵
该词承载中国古代货币制度的历史信息,反映了以小见大的经济观念。语言学家王力在《古代汉语》中提及,“分文”的沿用体现了汉语词汇的稳定性(来源:王力《古代汉语》)。
使用场景对比
在口语中,“分文”多用于强调经济行为的彻底性(如“分文不让”),而书面语中则倾向抽象化表达(如“分文未名”)。《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明确标注了其语体差异(来源:《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分文”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指极少的钱,通常用于否定或强调数量极少的情形。例如:
“分”和“文”均为古代货币单位(如“一文钱”“一分银”),合称泛指小额钱财。古典文献中常见相关表述:
总结来看,“分文”通过具体化古代货币单位,抽象化为“极少钱财”的象征,广泛用于文学、口语中,体现汉语以具体表抽象的修辞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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