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燒毀債券買得人心的典故。 戰國 齊 馮谖 為 孟嘗君 往 薛 地收債,臨行前問:“責收畢,以何市而反?” 孟嘗君 曰:“視吾家所寡有者。”于是 馮谖 矯命以債賜百姓,盡燒其券,民稱萬歲。見《戰國策·齊策四》。 宋 蘇轼 《穆父新涼》詩:“受恩如負債,粗報乃焚券。”
(2). 南朝 宋 顧綽 私財甚豐,,鄉裡士庶多負其債。父 觊之 設謀,焚燒文券,并宣語遠近:“負三郞債,皆不須還。”見《宋書·顧觊之傳》。
(3). 唐 宋清 售藥債券堆積如山,歲終,度不能報,辄焚券,終不複言,積四十年,所焚券者百數十人。見 唐 柳宗元 《宋清傳》。
(4). 後漢 常思 獻 宋 地絲息十萬兩債券, 太祖 即焚其券,诏悉蠲除之。見《新五代史·雜傳十一·常思傳》。
“焚券”是一個曆史典故性詞彙,核心含義指通過燒毀債務憑證(券)來收買人心或樹立道德形象。以下是詳細解釋:
馮谖焚券(戰國時期) 馮谖為孟嘗君到薛地收債時,假托命令将債券賜予百姓并燒毀,聲稱這是孟嘗君“視吾家所寡有者”的仁義之舉,最終赢得薛地民衆擁戴。該典故出自《戰國策·齊策四》,成為“市義”(收買民心)的典型事例。
顧觊之焚券(南朝宋) 顧觊之因兒子顧綽放貸斂財,設計焚燒其債券,并宣告“負三郞債,皆不須還”,以此糾正家族不當行為。此事載于《宋書·顧觊之傳》,體現以毀契方式維護道德形象。
宋清焚券(唐代) 藥商宋清每年焚燒無法償還的賒藥債券,持續四十年,累計免除百餘人債務,成為仁商典範。
焚券行為本質是通過免除債務換取民心或聲譽,常見于古代政治權謀或道德實踐:
該典故衍生出成語“焚券市義”,被用于文學、史評中,成為“以退為進獲取支持”或“舍利取義”的象征符號。例如:
如需查看更多典故細節,可參考《戰國策》《宋書》等原始文獻。
《焚券》是一個成語,意思是“燒毀信券”,用來形容對自己的承諾或重要憑證毫不在意,不顧一切地放棄。
《焚券》的拆分部首是“火”、“刀”,拆分後的筆畫數是4畫。
《焚券》這個成語最早見于西漢時期劉向所著的《戰國策》一書。出自《莊子·養生主》篇:“王子如焚國之信,故臣可斬纣之首;臣如焚國之信,何以異于斬纣之首?”後來被廣泛使用。
《焚券》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焚券」。
古時候,《焚券》的寫法與現代基本一緻,沒有明顯變化。
他們曾經籤署了合作協議,但現在卻毫不在意地焚券了。
焚毀、焚燒、燒券
抛棄、放棄、背棄
守信、恪守、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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