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輕聲擊鼓。 明 李翊 《俗呼小錄》:“郡邑起更打鼓謂之發擂,大事重擊鼓為攂鼓,唱曲輕擊鼓為點鼓。”《醉醒石》第十回:“裡邊坐下一箇 陳公子 ,挾了兩箇妓,帶了兩箇陪堂,點鼓鳴鑼,望這村莊來攏。”
點鼓(又稱“懷鼓”、“闆鼓”)是中國傳統打擊樂器,屬戲曲伴奏及儀仗樂隊中的重要擊節樂器,其核心功能為掌控節奏。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結合音樂學考據詳釋其義:
點鼓特指鼓面直徑約25厘米、鼓框由硬木拼接成扁圓形、單面蒙豬皮或牛皮的打擊樂器。鼓心凸起稱“鼓眼”,敲擊時發出清脆高亢之聲,邊緣音色則渾厚低沉。因其體積小巧,演奏時常置于膝上或架于鼓架,故亦稱“懷鼓”。
《漢語大詞典》釋“點”為“擊節拍打”,“鼓”為“革制發聲器”,合指“以槌擊打的小型節拍鼓”(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
演奏者以竹制鼓籤(雙籤或單籤)敲擊鼓心或鼓邊,通過力度與位置變化控制音色:
點鼓形制可溯至唐代“節鼓”,宋元時期廣泛應用于說唱藝術。明代《樂律全書》載其“聲清促而節律明”,清代升格為戲曲核心樂器。20世紀後經改良,鼓心材質增用合成革以提升音色穩定性(《中國樂器志·打擊卷》,人民音樂出版社)。
因點鼓在戲曲中居于指揮地位,衍生出“一鼓定音”的成語,喻指關鍵決策作用。其聲亦被文人詩詞賦予“破寂寥、驚鹜起”的意象,如清人吳錫麒《鼓詞》雲“點鼓三通裂帛聲”。
“點鼓”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層含義,需結合曆史文獻和樂器知識進行解釋:
作為動詞的用法(輕聲擊鼓)
指古代擊鼓的一種方式,特點是節奏輕緩,區别于軍事或正式場合的重擊鼓。例如:
作為樂器的名稱
又稱“懷鼓”,是中國傳統打擊樂器,特點包括:
需注意,部分資料提到“點鼓”引申為“暗示或提示”(如成語),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建議以動詞和樂器解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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