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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的意思、發行人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發行人的解釋

發行出版物的負責人。 巴金 《新生·三月二十一日》:“他和 亦寒 是雜志底編輯, 鳴冬 和 克謹 是雜志底發行人。”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在漢語詞典及專業領域中,“發行人”指依法設立、承擔特定發行責任的主體,其含義根據發行對象不同可分為兩類:

一、出版領域

指負責出版物(如報紙、期刊、圖書)公開發行與傳播的法人或機構。發行人需取得國家出版主管部門的許可,對出版物的内容合規性、發行範圍及渠道管理承擔法律責任。例如報社、出版社的法人代表或依法登記的出版單位。

來源:國家新聞出版署《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

二、金融領域

指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募集資金的法律主體,包括政府、金融機構或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需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接受證券監管機構審核,并對募集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章


權威參考文獻(符合原則):

  1. 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發行人"詞條釋義
  2. 國家新聞出版署官網政策法規庫:http://www.nppa.gov.cn
  3. 中國證監會《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權威來源的界定,"發行人"一詞在不同領域中的含義如下:

一、出版領域的核心定義

指法定對出版物出版、發行負責的出版單位主持人,又稱"發行者"。這一概念源于國家出版管理法規,強調法定責任主體屬性。如巴金在《新生》中描述的案例,發行人需對雜志發行全流程負責。

二、金融證券領域的延伸含義

指通過發行證券(債券/股票)進行融資的合法主體,包括:

  1. 政府機構(如國債發行主體)
  2.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發行)
  3. 金融機構(如銀行發行金融債券)
  4. 企業組織(發行公司債) 這類主體需遵守證監會等監管機構的規定。

三、中英文對照與示例

四、核心特征

具有法定資質、承擔發行責任、作為權利主體三大特征。在出版領域主要表現為内容把關責任,在金融領域則體現為信息披露義務。

可通過查看出版領域詳細法規,了解證券發行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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