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置;擱置。《三國志·魏志·曹爽傳》“於是收 爽 、 羲 …… 當 等” 裴松之 注引《世語》:“初, 爽 夢二虎銜雷公,雷公若二升椀,放著庭中。”
根據權威詞典解釋,“放着”是一個漢語動詞短語,其含義和用法可歸納如下:
一、基本含義 指将某物放置或擱置在某一位置,任其自然存在或發展,常用于表達對事物狀态的默認态度。
二、詳細解釋
字詞構成
由動詞“放”(解除約束、安放)與助詞“着”(表持續狀态)組成,強調物品處于被安放後的靜止狀态。
語境應用
既可描述具體動作(如“放著庭中”),也可引申表達抽象态度,如《水浒傳》例句“放著我們有許多軍馬”暗含“不主動行動”的意味。
三、典型用例
四、近義與關聯詞
建議需要完整例句或古籍原文,可參考《三國志》裴松之注(來源、5、6)或《水浒傳》第四十一回(來源)。
《放着》是一個常用的詞語,表示某物或某人處于放置狀态,并暫時不進行使用、搬動或處理的狀态。
《放着》的拆分部首是“讠”和“方”,總共有13個筆畫。
《放着》來源于古代漢字,其字形演變自古代的象形字。
《放着》的繁體字為「放著」。
在古時候,放着的寫法與現代寫法基本一緻,沒有太大變化。
1. 他把錢包放着桌子上。
2. 這本書放着沒人讀。
放置、放松、放學、放手、放心。
停着、擺着、靜置、留下。
拿起、收起、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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