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季借貸。《淮南子·說山訓》:“春貸秋賦,民皆欣。” 高誘 注:“春饑而予,秋豐而收,故民欣也。”《宋書·食貨志上四》:“今放青苗錢,凡春貸十千,半年之内便令納利二千。”
春貸指春季進行的農業借貸活動,特指中國古代為緩解春耕時期農民資金短缺而設立的信貸制度。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方面:
春貸源于西周時期的“泉府”賒貸制度,官府在春季向農民提供種子、農具等生産資料貸款,秋收後償還。《周禮·地官·泉府》載:“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喪紀無過三月。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國服為之息。”此制在宋代“青苗法”中發展至高峰,王安石變法時設立常平倉,春季放貸助農,夏秋兩季回收本息。
春貸具有鮮明的生産性赈貸特征,區别于消費性借貸。漢代《鹽鐵論》稱:“春貸以贍不足,秋籴以收羨溢”,說明其本質是調節農業生産周期中的資金錯配。唐代實行“公廨本錢”,由官府撥專款供春季低息放貸,《新唐書·食貨志》明确其目的為“以繕器械、耕牛,助農耕”。
現代語境中,“春貸”泛指金融機構在春季推出的涉農信貸産品。如中國農業銀行的“惠農e貸”、農村信用社的“春耕貸”等,延續了傳統春貸支持農業生産的核心功能,但采用信用貸款、貼息政策等現代金融模式。此類貸款通常限定用于購買化肥、農機等生産資料。
權威文獻參考
“春貸”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含義為春季借貸,常見于古代農業社會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春”指春季,“貸”指借貸。該詞特指在春季進行的貸款行為,通常與農耕經濟相關。古代農民因春耕時資金短缺,需借貸購買種子、農具等,待秋收後償還。
曆史背景與文獻記載
使用場景與目的
主要用于描述農業社會中的資金周轉,如:
現代適用性
當代語境中,“春貸”一詞已較少使用,但類似概念仍存在于農業貸款、小微企業季節性資金支持等領域,體現為金融機構針對特定季節的信貸産品。
該詞承載了中國古代農耕經濟的特點,強調借貸行為與自然周期的關聯性,兼具經濟支持與社會穩定功能。
本末倒置參镂茬口常愁鬯通陳露辭憚大敗虧輪耽昏調維兜羅被獨分兒繁漫飛魚馮生風吟憤愠耕鉏瓜瓞綿綿軌書孤微淮南小山鹄箭交口贊譽裌衣截近擊鼓催花寂莫進退失措極則必反汲冢周書軍條樂聖梁家黛兩望聯鎖镂印旅塵緑珠江馬披迷氣捧擁牆垛青帏窮崖絶谷山姆大叔哂收世變試音霜典霜分熟客驷房邃原特至題主讬付猥下狎躐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