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饟遺”。饋贈。《東觀漢記·李恂傳》:“無田宅財産,居山澤,結草為廬,餉遺無所受。”《北史·辛術傳》:“及定 淮南 ,凡諸貲物,一毫無犯……及還朝,頗以饟遺貴要,物議以此少之。” 清 顧炎武 《菰中隨筆》:“送故迎新,吏人疲於道路,四方守宰餉遺,一年鹹數百萬。”
"饷遺"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饋贈財物或食物。《漢語大詞典》(第12冊,第1413頁)将其釋為"贈送財物",該釋義可追溯至古代文獻中"饷""遺"二字的獨立語義融合。
從詞源結構分析:
該詞在古典文獻中的典型用法可見:
近義詞辨析:
該詞現代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及古典文學領域,在日常語境中已逐漸被"饋贈""贈送"等詞替代。其語義演變反映了漢語雙音化發展趨勢及社會交際方式變遷。
“饷遺”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饋贈、贈送財物或禮物的行為。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通過饋贈財物表達心意,常見于古代文獻中描述官員、權貴之間的財物往來。例如《南齊書》記載“四方饷遺,歲各數百萬”,體現了當時官員收受禮物的普遍現象。
字義分解
讀音與變體
讀音存在兩種可能:
多用于曆史文獻或文言文中,現代漢語已不常見。需注意語境中可能隱含的負面色彩(如賄賂或不當財物往來)。
若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南齊書》《北史》等史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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