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令。《後漢書·河間孝王開傳》:“ 政 慠佷,不奉法憲。”《晉書·傅鹹傳》:“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馬内,有違法憲者皆彈糾之。” 魯迅 《漢文學史綱要》第二篇:“然此特君臣相勗,冀各慎其法憲,敬其職事而已。”
法憲是漢語中由“法”與“憲”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法”指法律、法規,強調社會行為的規範性與強制性;“憲”本義為法典、憲法,引申為根本性、最高權威的規則。二者結合後,“法憲”可理解為具有根本性、綱領性的法律體系或憲法性規範,通常指代國家根本大法或法律的核心框架(《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詞源與曆史用法
該詞最早見于古代文獻,如《後漢書》中“法憲昭明”指法律條文清晰明确。現代語境下,其使用較為罕見,多用于學術或曆史研究領域,強調法律體系的權威性與基礎性(《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近義詞與關聯概念
與“憲法”“法典”“律令”等詞存在語義關聯,但“法憲”更側重法律體系的根本性與統攝性,例如“法憲精神”可指代憲法所體現的核心原則(《法律語言學》,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憲”是一個漢語複合詞,主要含義涉及法律體系與憲法原則,具體可從以下層面理解:
“法憲”由“法”與“憲”組成:
部分古籍(如《左傳》)将“法憲”與周朝法律體系關聯,但現代更側重其作為法律與憲法的統稱。需注意古今詞義的細微差異。
白醉秉機差生城關成湯崇陵蟲蛆純鈞從恣打躬豆藿短小精悍遁秦仿照豐渥鬼精孤桐何翅紅新月會懽會結絕景況季雅集苑集枯踡跼軍國主義空辭口糜媿負淩煙樓嚨嚨呂不韋馬匙冒文拗曲作直盤倉披豁裒益桑穑深豁沈深識起倒市準水炮説古道今素颷邃清所從坦坦踏舞佻佞亭佐脫缁亡是公往言五色線無移時仙山樓閣蟹簄吸溜疎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