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犯法令條文。 明 何景明 《故大中大夫李公墓志銘》:“乃治其豪侮法慢令者,治益尚嚴明,吏民人人無不惴慄,無敢冒文者。”
由于"冒文"并非現代漢語規範詞彙,在權威漢語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辭海》等)中均無獨立詞條收錄。結合漢字本義與構詞法分析如下:
冒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ISBN 9787100001770)第12卷,第143頁。
文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ISBN 9787101003071)第2版,第987頁。
根據構詞語境,可能有兩種理解:
動詞性短語
"冒"作動詞,"文"為對象,指僞造文書或盜用文字(如:冒用公文、假冒文獻)。
例證:《唐律疏議》載"詐為官文書及增減者,杖一百"(冒用官方文書屬重罪)。
偏正複合詞(罕見)
"冒"修飾"文",形容形式浮誇、内容空洞的文字(近義詞:虛文、浮文)。
例證:清代學者章學誠批評"舍今而求古,舍人事而言性天,則妄矣"(《文史通義》),暗指脫離實際的"冒文"。
若需嚴謹使用該詞,建議明确語境并附注解。例如:
"冒文"在本文中指僞托他人名義撰寫的文獻,如明代《五雜俎》載:"近世赝書雜出,多冒文豪之名"。
(注:因"冒文"非标準詞,以上釋義基于語素分析與文獻類比,具體含義需依上下文判定。)
“冒文”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明代文獻,如《故大中大夫李公墓志銘》中記載:“吏民人人無不惴慄,無敢冒文者”,指官員嚴格執法後,百姓不再敢觸犯法律條文。此處的“冒”意為觸犯、違逆,“文”特指法令條文。
提出該詞出自《水浒傳》中冒頓僞裝文人的典故,但此解釋未見于其他權威文獻,可能與民間俗語或特定文學作品相關,需謹慎考據。
補充說明:現代漢語中該詞使用頻率極低,主要出現在古代法制史研究中。若需深入考據,可查閱《明史·刑法志》等典籍(參考、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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