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言一如往常。《荀子·禮論》:“刑餘罪人之喪,不得合族黨,獨屬妻子,棺椁三寸,衣衾三領,不得飾棺,不得晝行,以昏殣,凡緣而往埋之。” 楊倞 注:“凡,常也;緣,因也。言其妻子如常日所服而埋之,不更加絰杖也。”一說為盤繞,不循正路。見 于省吾 《雙劍誃諸子新證·荀子禮論》。
(2).舊指佛家、道家、神仙等與世俗的緣分。 唐 牟融 《題道院壁》詩:“若使凡緣終可脫,也應從此度閒身。” 明 陳汝元 《紅蓮債》第一折:“謾説我禪宗戒律素明,争奈你媚臉兒相迎。我若是不採嬌花忒淺情,怎肯把凡緣銷浄。” 清 褚人穫 《堅瓠四集·垢仙》:“蓋仙混跡人間,一旦厭五濁惡世,蟬蛻而去,豈因時移世換,頓超塵累凡緣乎?” 王魯彥 《聽潮的故事》:“為了要完全隔絕紅塵的凡緣,幾千個出了俗的和尚絕對地拒絕了出家的尼姑在這裡修道,連開店鋪的人也被禁止了帶女眷在這裡居住。”
“凡緣”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凡”與“緣”組合而成,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基礎語義
“凡”表示普通、平常,如《說文解字》釋為“最括也”,引申為塵世範疇;“緣”在《古代漢語詞典》中有“因由、關聯”之意。組合後“凡緣”指塵世中普通的聯繫或關系,例如明代小說中“抛卻凡緣”即表達脫離世俗牽絆的意象。
佛教術語引申
在佛學典籍中,“凡緣”特指未脫離輪回的衆生因緣。《佛學大辭典》将其解為“未證悟者與世俗的羁絆”,與“聖緣”形成對照,如《楞嚴經疏》所述“斷凡緣者,方入清淨地”。
文學語境應用
古典文學常用此詞表達對世俗情感的疏離感,清代納蘭性德《浣溪沙》中“斷盡凡緣慧自生”即借佛教概念抒寫超脫心境,體現文人對精神境界的追求。
參考資料
“凡緣”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一如往常
該含義源自《荀子·禮論》中的記載,指按照日常的慣例處理事務。例如,古代對刑餘罪人的喪葬要求簡樸,親屬需“凡緣而往埋之”,即穿着平常服飾下葬,不額外增添儀式或哀悼物品。楊倞注解“凡”為“常”,“緣”為“因”,強調遵循常規。
世俗的緣分
多用于宗教語境,指佛家、道家等修行者與塵世的關聯。如唐代牟融《題道院壁》中“若使凡緣終可脫”一句,表達了對脫離世俗牽絆的向往。
使用場景
注意:部分文獻(如于省吾的考證)提出“凡緣”有“盤繞、不循正路”的引申義,但此解釋相對小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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