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識鑑 ”。見地和鑒别人材能力。《晉書·桓彜傳》:“性通朗,早獲盛名。有人倫識鑒,拔才取士,或出於無聞,或得之孩抱。”《陳書·沉君理傳》:“ 君理 美風儀,博涉經史,有識鑒。”《明史·吳甯傳》:“ 寧 方介有識鑑。”
見“ 識鑒 ”。
識鑒是漢語詞彙中表示辨識與鑒别能力的複合詞,最早見于魏晉時期的人物品評文獻。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方面:
辨識與審察能力
“識”指認知、識别,“鑒”指審察、判别,二者結合強調對人或事物的深刻洞察力。例如《世說新語》記載“山濤有識鑒,每舉阮鹹”,即指通過觀察判斷人物才能的素養。
曆史語義演變
該詞在南北朝時期多用于人物評價,如《晉書》中“張華有識鑒,尤工書法”,唐代後逐漸擴展至文物鑒定領域,《通典》提及“古物識鑒需博聞強識”。
現代應用範疇
當代語境中,“識鑒”涵蓋藝術鑒賞、學術真僞辨析等場景。如《中國美術辭典》定義其為“基于專業知識的判斷體系”,語言學研究者王甯指出“識鑒需結合實證與理論雙重标準”。
參考來源
“識鑒”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指識别人材的能力與審察事物的見地,尤其在曆史文獻中常用于描述對人物品德、才能的鑒别。以下是具體解析:
核心含義
“識鑒”由“識”(辨識)和“鑒”(審察)組成,意為通過觀察判斷人或事物的本質。古代多用于評價人才,如《晉書》提到桓彜“有人倫識鑒”,即他能從平凡人中選拔賢才。
曆史背景
魏晉時期盛行人物品評,《世說新語》專設“識鑒”篇,記載通過言行預測人物未來的故事。例如,有人能從幼童的舉止預見其仕途成就。
延伸用法
也可指對事物的洞察,如《陳書》稱沉君理“博涉經史,有識鑒”,強調其學識與判斷力。
現代語境中,“識鑒”可引申為對人或事物的深刻洞察,如“藝術品的識鑒需要專業知識”。此外,“鑒”字本身還有“引以為戒”的寓意(如“前車之鑒”),但“識鑒”更側重主動的辨識能力。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古代人物品評的具體案例,可參考《世說新語》或《晉書》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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