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府藏 ”。《梁書·王嘉傳》:“外奉師旅,内振貧民,終無傾危之憂,以府臧内充實也。”《後漢書·耿純傳》:“竊見明公單車臨 河 北,非有府臧之蓄,重賞甘餌,可以聚人者也。”
府臧(fǔ zàng)是漢語中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指“官府的倉庫”或“儲藏物資的處所”,後引申為“儲藏、蓄積”的行為。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及古籍文獻的詳細解釋:
名詞:官府倉庫
指古代官方儲存財物、糧食、珍寶等的庫房。
例證:《漢書·食貨志》:“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共養,名曰都内,錢帛金銀珠玉貨財之府臧。”
動詞:儲藏、蓄積
表示将物資收納存儲于府庫中。
例證:《周禮·天官·大府》:“頒其貨于受藏之府。” 鄭玄注:“受藏之府,若内府也。”
“大府”“玉府”“内府”等官職均掌管府藏物資,如“内府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周禮·天官·内府》),體現“府臧”作為國家資源管理樞紐的功能 。
《漢書·食貨志》多次提及府藏對國家財政的重要性,如“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至腐敗不可食”,側面反映府藏物資的規模 。
“府”本義為文書儲藏所(《說文解字》:“府,文書藏也”),後擴展為物資倉庫;“臧”通“藏”,表儲藏。二字合成強調官方管理的儲備體系。
“庫”側重武器儲存(《禮記·曲禮》:“在府言府,在庫言庫”鄭玄注:“庫謂車馬兵甲之處”),而“府臧”涵蓋更廣的財物範疇。
釋為“官府庫藏”,引《漢書·王嘉傳》:“孝元皇帝奉承大業,溫恭少欲,都内錢四十萬萬,水衡錢二十五萬萬,少府錢十八萬萬。”
标注“府藏”同“府臧”,指“國庫”,引《後漢書·翟酺傳》:“帑藏單盡,府庫空虛。”
“府臧”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基本解釋
“府臧”同“府藏”,主要有兩層含義:
通假字說明
該詞中的“臧”是“藏”的通假字,表示儲存、隱藏;“府”在表示人體器官時通“腑”。
曆史文獻例證
現代使用情況
現代漢語中,“府臧”已較少使用,通常以“府藏”或“腑髒”替代,屬于古語或特定文獻中的用詞。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引用或詞源演變,可參考、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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