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區分疆界。《晉書·地理志上》:“ 武帝 開 越 攘 胡 ,初置十七,拓土分疆,又增十四。” 宋 文天祥 《白溝河》詩:“行人為我言, 宋 遼 此分疆。”
(2).分守之地,謂轄境。 宋 梅堯臣 《送吳給事移淮西》詩:“夾路車徒盛,分疆禾黍秋。”
(3).謂斷句。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章句》:“句者,局也。局言者,聯字以分疆。”
“分疆”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語義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劃分疆域或領土,多用于描述政權、地理或管轄範圍的界定。以下從三個層面解析其具體内涵:
詞源與基本釋義
據《漢語大詞典》,“分”指分割、劃分,“疆”本義為田界,引申為國土邊界。二字組合最早見于《尚書·禹貢》“畫野分疆”,指上古時期大禹治水後對九州領土的行政劃分。現代漢語中可泛指任何形式的領域分割,如“分疆而治”“山川分疆”。
曆史語境中的特殊用法
在政治史文獻中,“分疆”常與政權更疊相關聯。例如《資治通鑒》記載三國時期“曹劉分疆,各據一方”,強調軍事勢力範圍的劃定;清代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用“分疆列戍”描述邊防駐軍制度,體現領土主權意識。
文化延伸與當代轉義
《辭源》指出該詞在古典文學中的隱喻運用,如唐代杜甫詩“文章分疆界,忠義老研磨”,将“分疆”引申為學術派系或思想範疇的區分。現代語境中亦擴展至商業競争領域,如“企業分疆拓土”形容市場擴張策略。
“分疆”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不同語境下的側重點有所差異:
區分疆界
指劃分地理或政治邊界,常見于描述國家、政權之間的領土劃分。例如《晉書》提到漢武帝“拓土分疆”,即擴張領土後劃分邊界。
分守之地(轄境)
指被劃分後的管轄區域,強調實際治理範圍。如宋代梅堯臣詩句“分疆禾黍秋”,描述轄境内的秋收場景。
斷句(較少用)
在古籍中偶指文字或語句的劃分,如南朝劉勰著作中的用法。
該詞多用于書面或曆史語境,日常交流較少使用。如需更完整釋義,可參考漢典或結合具體文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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