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人認為農曆十二月大地始化生萬物,因稱奉建丑為正朔(即以農曆十二月為正月)的王朝為得地統。《三國志·魏志·明帝紀》:“於是有司奏,以為 魏 得地統,宜以建丑之月為正。三月,定曆改年為孟夏四月。”《漢書·劉向傳》“王者必通三統” 顔師古 注引 三國 魏 張晏 曰:“二曰地統,謂 殷 以十二月建丑為正,地始化之端也。”《宋書·禮志一》:“天統之正在子,物萌而赤;地統之正在丑,物化而白。”參見“ 三統 ”。
地統是中國古代哲學與政治制度中的核心概念,源自“三統說”,與天統、人統共同構成傳統曆法體系及政權合法性的理論基礎。其内涵可從三方面闡釋:
一、曆法制度中的定位
地統對應商朝(殷商)的曆法系統,以農曆十二月(丑月)為歲首,象征“地氣萌發”。《漢書·律曆志》記載“地統,殷以為正”,表明商朝采用地統曆法,與夏朝天統(寅月)、周朝人統(子月)形成區别。這一劃分體現了古人通過天象與物候協調農事活動的智慧。
二、哲學思想中的象征意義
在陰陽五行體系中,地統屬“陰”,與“坤卦”相應,代表萬物孕育生長的根基。《白虎通義·三正》稱“地統受之于坤”,強調其承載天德、化育萬物的功能,是天地人三才結構中承上啟下的關鍵環節。
三、政治合法性的曆史依據
漢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發展三統循環理論,将地統視為政權更疊的重要依據。如《漢書》記載王莽改制時“行地統,色尚黃”,通過複行地統曆法彰顯政權合法性,這一政治實踐深刻影響了後世改元易服制度的形成。
上述釋義綜合參考了《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的詞條訓诂、《漢書》等經典史籍記載,以及《中國曆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中的制度史考釋。
“地統”一詞有兩種不同解釋,需結合語境理解:
指古代曆法中的一種制度,即以農曆十二月(建丑月)作為正月的王朝曆法體系。這一說法源自古人對自然規律的觀察,認為十二月是“大地始化生萬物”的起點。例如商朝曾采用此曆法,稱為“得地統”。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表示“掌握地方權力、統治一方的人”,強調對局部地域的控制權,如地方官員或勢力領袖。但此釋義未見于權威古籍或主流文史資料,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傳。
注意:若涉及曆史或學術場景,建議優先采用第一種曆法釋義,并參考《漢典》等高權威來源。第二種解釋需結合具體語境謹慎使用。
拔萃出群拔救剝寒鸨姏貝經愎氣不厭其繁長條禅書吵鬧充箱除陛楚囚對泣村鬼噉飯地丹蝦打嘴巴刁騷蝶裙的盧隊部扼死反複手改行從善顧思函使好飲禾黍慌亂郊禮積陳精乖經履矜恤具體化梁園雖好,不是久戀之家林廬鄰曲邌曙賣弄風情鳴鑼開道墨梅圖旁愛痞子七輔磬色秋晖棄疑叡哲三少深間手上禠祉送鮮隨世沈浮沓匝提台頭主五氣斜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