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評定品級;評定高低。 唐 白居易 《裴度李夷簡王播等各賜爵并回授爵制》:“統禦之初,先行信賞,詔主爵者合為奏書,或加寵進封,或延恩任子,次勤第品,鹹按舊章。” 清 蔣士铨 《臨川夢·殉夢》:“落紅霏霏成陣,亂年光纔一瞬,便天香國色,料無人第品。”
“第品”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單字訓诂及曆史語用分析。根據《漢語大詞典》《古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解釋,“第”本義指次序級,如《史記·蕭相國世家》載“平陽侯曹參身被七十創,攻城略地,功最多,宜第一”;“品”則指品類、品評,如《晉書·苻堅載記》載“品而第之,人思勸勵”。二字合用時,“第品”多指向對事物的等級評定或分類排列,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對人才、藝術品的分級評定場景。
在具體語用中,“第品”可作動詞性短語使用,如《唐會要》載“凡應舉人,須先通五經,明時務,然後州府第品其等第”,此處指對科舉考生進行等級評定。作名詞時則指已形成的等級序列,如宋人筆記《玉壺清話》記書畫鑒賞“立三品九等之第品”。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更多見于古典文獻研究與書畫鑒定領域。
“第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綜合各權威來源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第品”讀作dì pǐn,主要指評定品級或高低。例如古代官員考核、選拔人才時,根據能力或功績劃分等級的行為,即屬于“第品”的範疇。
擴展用法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曆史研究,現代漢語中較少直接使用,但在涉及等級劃分、排序評價的學術或文學創作中仍有參考價值。
該詞兼具動詞(評定)與名詞(等級)屬性,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古代用法,可查閱《全唐詩》《清詞》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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