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固定配享。《宋史·仁宗紀二》:“庚子,議 太祖 、 太宗 、 真宗 廟并萬世不遷;南郊升侑上帝,以 太祖 定配,二宗疊配。”《宋史·禮志二》:“七年正月,詔南郊以 太祖 定配。”
(2).猶定親。 清 李漁 《風筝誤·賀歲》:“寧可遲些,決不肯草草定配。”
“定配”的漢語詞典釋義
“定配”在漢語中屬于較為古雅的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層釋義:
指定配偶或婚配
指由長輩或權威為他人選定婚姻對象。此義項源于古代婚姻制度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強調婚配的确定性。例如:
《醒世恒言》載:“父母為其定配良緣。”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定罪發配
古代司法術語,指對罪犯定罪後流放至邊遠地區。此義項突出“判決”與“發配”的雙重動作。例如:
《明史·刑法志》記:“官吏受賄,定配充軍。”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古今用法對比
義項 | 古代用例 | 現代適用性 |
---|---|---|
指定婚配 | 家族長輩為子女定配 | 罕用,僅存于文獻 |
定罪流放 | 判刑後定配邊疆 | 法律術語中已淘汰 |
權威參考延伸
來源說明:
“定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根據使用場景不同有所區分,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配” 由“定”(确定、固定)和“配”(配對、搭配)組成,表示事物的配對關系固定且不可更改。常用于描述物品、制度或抽象概念的固定搭配,例如“祭祀禮制中的固定配享規則”。
固定配享(曆史用法)
指古代祭祀或禮制中,将某位人物或神靈與主祭對象固定搭配的儀式。例如《宋史》記載,宋代将太祖、太宗等皇帝在祭祀中“定配”于上帝,表示其地位不可替代。
定親(傳統用法)
在婚俗中表示“确定婚姻關系”。例如清代李漁在《風筝誤·賀歲》中提到:“甯可遲些,決不肯草草定配”,強調婚姻需慎重。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禮制或婚俗中的具體案例,可參考《宋史·禮志》或清代戲曲文獻。
白田鮑叔倍世兵強馬壯碧玉歌勃然大怒側寒砗磲徹聽充腸麤俗電鈴颠張東風浩蕩都亭貳事鵝行鴨步番校反宇豐劍格令過抱海航何讵泓坳摦落笏牀建義金夫勁士今文經究升虡業菊月具造口皮老羊皮隆密毛舉縷析薎蒙明朗朗徬徨失措冗號三谛詩囿順叙蕣顔驷鐵夙舊饕戾童孩通婚晩磬慰喻烏溜溜象房下手蝦王亵寵邪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