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呂刑》:“兩造具備”。 孔 傳:“造,至也。兩至具備,則衆獄官共聽其入五刑之辟。”後謂備辦訴狀為“具造”。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向杲》:“ 晟 不服,﹝ 莊公子 ﹞遂嗾從人折箠笞之,垂斃,乃去。 杲 聞奔視,則兄已死。不勝哀憤。具造赴郡。”
“具造”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文獻和用法區分:
古典法律術語
源自《尚書·呂刑》中“兩造具備”,指訴訟雙方到庭并備齊訴狀。孔安國注解“造”為“至”,即雙方到場後,由衆獄官共同審理案件。此用法在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等文獻中仍有體現。
現代引申義(存争議)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具備才能或條件”,但此釋義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基于字面義的現代引申。例如造句:“他具造了完成項目的所有能力。”
注意:在古籍研究中應以第一種解釋為主;現代使用第二種含義時需謹慎,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如需深入考據,可參考《尚書》注疏或法學類文獻。
《具造》是一個漢字詞語,具有複雜的含義和曆史背景。
拆分部首:具 (ju4) 和 造 (zao4)
拆分筆畫:具 (7畫)、造 (10畫)
《具造》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語,意為制造、構造或創造。
《具造》的繁體字為「具造」。
在古時候,漢字《具造》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由于漢字演變的曆史悠久,寫法會隨着時間和地域的變化而發生變化。
以下是一些使用《具造》的例句:
1. 他具造了一台高科技的機器。
2. 這座大橋的具造需要精确的測量和計算。
3. 這本書中的故事是作者具造出來的。
以下是一些與《具造》相關的組詞:
1. 具備 (ju4 bei4):具有、擁有
2. 具體 (ju4 ti3):特定、明确
3. 造物 (zao4 wu4):萬物創造的力量
4. 造化 (zao4 hua4):自然創造的力量
與《具造》意思相近的詞語:
1. 制造 (zhi4 zao4):生産、創立
2. 構造 (gou4 zao4):組成、結構
3. 創造 (chuang4 zao4):創作、發明
與《具造》意思相反的詞語:
1. 毀壞 (hui3 huai4):摧毀、破壞
2. 解構 (jie3 gou4):分解、拆卸
3. 消亡 (xiao1 wang2):滅亡、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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