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于籍冊的明确規定。《宋史·食貨志上一》:“推排之法,不過以縣統都,以都統保,選任才富公平者,訂田畝稅色,載之圖冊,使民有定産,産有定稅,稅有定籍而已。”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保甲·清查界址》:“四境界址既釐,捕尉攢造清冊報縣,州縣尤須單騎親驗。如此,則一州縣之居民土壤,悉有定籍,可無患意外之釁争。”
“定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定”與“籍”二字的本義及曆史用法來理解,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含義:
字源與基本含義
“定”本義為安定、确定;“籍”指簿冊、名冊,引申為登記、歸屬。因此“定籍”最核心的含義是“确定歸屬并登記在冊”,特指通過官方程式将人口、土地或身份等信息正式記錄在戶籍或檔案中。這一行為在古代具有法律效力,标志着個體或財産被納入國家管理體系。
古代行政與法律含義(核心用法)
在古代中國,“定籍”主要指戶籍登記與管理制度。政府通過登記姓名、年齡、住址、親屬關系等信息,建立戶籍檔案(“籍”),以此确定民戶的居住地、賦役義務和社會身份,達到控制人口、征收賦稅、征發徭役、維持社會秩序的目的。例如新政權建立或戰亂後,常進行“編戶定籍”以恢複統治基礎。
現代引申與專業領域用法
在現代漢語中,“定籍”使用頻率較低,但在特定語境下仍有應用:
使用場景舉例
“定籍”的核心含義是通過官方程式确定并登記歸屬信息(尤指戶籍)。它源于古代中國的戶籍管理制度,強調登記的權威性和确定性。現代用法雖不常見,但仍保留“最終确認歸屬或身份”的語義,多用于法律、行政或學術語境中。
參考來源依據:
“定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區别,具體解釋如下:
需注意語境差異:日常交流中多指戶籍定居,而學術或曆史讨論中常涉及古代行政制度。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史》或清代地方治理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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