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得計。計謀成功。《孫子·計》:“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 張預 注:“籌策深遠,則其計所得者多,故未戰而先勝。” 宋 曾鞏 《請減五路城堡劄子》:“故敵雖萬變,塗雖百出,而形勢足以相援,攻守足以相赴……故用力少而得算多也。”《宋書·武帝紀中》:“遂使席上靡款懷之士,閫外無自信諸侯,以是為得算,良可恥也。” 清 傅維鱗 《明書·亂賊傳·滿四》:“大學士 商輅 亦言 忠 等佈置得算,可無虞也。”
"得算"是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結構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詞源學和語義演變兩個維度解析:
一、本義溯源 "得"在甲骨文中從手持貝,表示獲得財物,《說文解字》釋為"行有所得";"算"初文作"祘",指計算用的籌碼,《說文解字》載"算長六寸,計曆數者"。二字組合後,最早見于《孫子兵法·計篇》:"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指通過周密計算獲得戰略優勢(參考《漢語大詞典》)。
二、語義分化
三、現代用法 在當代漢語中主要用于書面語境,既保留"精準計算"的原始義(如"這道方程式終于得算"),也發展出"實現預期計劃"的引申義(如"十年謀劃終得算")。《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标注為書面語詞。
“得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細微差别,主要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核心解釋
指計謀成功或策略得當,最終獲得滿意的結果。例如《孫子·計》中提到“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強調戰前周密籌劃的重要性。
延伸含義
現代用法中,也可泛指通過計算或規劃取得利益,如“得算着差旅費花多少”(日常財務場景)。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孫子兵法》《宋書》等古籍或詞典釋義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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