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可得繼任。《元典章新集·吏部·儒官》:“ 廣東 廉訪司 惠州 路牒呈山長 鄭鐸 文、 楊天相 得代,請依例試驗。” 明 張居正 《答薊鎮撫院王鑒川》書:“辱翰示,知已得代,東征有日,無任欣慰。”
“得代”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謂可得繼任”,主要用于描述官職或職務的接替。以下為詳細解釋:
古代官制:
《元典章新集·吏部·儒官》記載廣東官員“得代”後需通過考核,說明該詞常用于官員職務交接場景。
明代張居正書信中“知已得代”指知曉繼任者已到位,印證其作為職務交接術語的用法。
現代延伸:
部分例句(如“使得代碼”)屬同形異義現象,與古義無直接關聯,需結合語境區分。
可通過查閱《漢典》《元典章》等權威古籍進一步了解具體用例。
得代指代數的一種運算方法,也可以用作動詞短語表示代替或替代。
得代的拆分部首是⺮和氵,總共有11個筆畫。
得代從語義上理解是“得到了代替”。這個詞的造字部分“得”表示“得到”,“代”表示“代替”。兩個字合在一起形成了“得代”。
在繁體中,“得代”保持相同的詞形。
在古代漢字中,“得代”的字形可能有所不同,但意思基本保持一緻。
1. 他得代了我無法參加的會議。
2. 我們需要找一個能得代原計劃的替代方案。
得代沒有常見的組詞形式。
得代的近義詞包括代替、替代、取代等。
得代的反義詞包括放棄、舍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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