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可得继任。《元典章新集·吏部·儒官》:“ 广东 廉访司 惠州 路牒呈山长 郑鐸 文、 杨天相 得代,请依例试验。” 明 张居正 《答蓟镇抚院王鉴川》书:“辱翰示,知已得代,东征有日,无任欣慰。”
从汉语词典学角度考察,“得代”属于较为罕见的词汇组合,在现代权威汉语词典中未见独立收录。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及历史语用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解释方向:
在宋元时期文献中,“得代”可指官吏任满后等待接替者到任的过渡阶段,即“得替待阙”的简称。此用法与职官管理制度相关:
《宋史·职官志》载地方官任满后需“待次得代”,《宋会要辑稿》亦多次出现“得替待阙”的记载,印证其作为制度术语的存在。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宋史》;《宋会要辑稿》职官门)
部分古籍中“代”或为“忒”(tè)的通假字,“得忒”即“差误”“过失”之义:
据《说文解字注》,“忒”本义为变更失误,而“代”因音近可假借。如《诗经·抑》 “昊天不忒”,郑玄笺释“忒”为“差”。
(来源: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毛诗正义》)
若文献中“得代”表过失义(如“行事无得代”),应视为“得忒”的假借形式,意为“产生差错”。
因“得代”未被《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等收录,当代文本中应避免单独使用。若需表达“获得替代”或“职务交接”概念,建议采用“接替”“继任”等规范词汇,以确保语义明晰性。
(注:因该词属历史语用范畴,未提供现代网络链接;文献来源以学术通行版本为准。)
“得代”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谓可得继任”,主要用于描述官职或职务的接替。以下为详细解释:
古代官制:
《元典章新集·吏部·儒官》记载广东官员“得代”后需通过考核,说明该词常用于官员职务交接场景。
明代张居正书信中“知已得代”指知晓继任者已到位,印证其作为职务交接术语的用法。
现代延伸:
部分例句(如“使得代码”)属同形异义现象,与古义无直接关联,需结合语境区分。
可通过查阅《汉典》《元典章》等权威古籍进一步了解具体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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