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調查戶口、財物。《周禮·地官·黨正》:“以歲時涖校比。” 鄭玄 注引 鄭司農 曰:“校比,族師職所謂以時屬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衆寡,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車輦,如今小案比。”《北史·韓麒麟傳》:“往年校比戶貫,租稅輕少。臣所統 齊州 ,租粟纔可給俸。”
(2).考核評定。《三國志·魏志·王昶傳》:“ 昶 以為 唐 虞 雖有黜陟之文,而考課之法不垂。 周 制冢宰之職,大計羣吏之治而誅賞,又無校比之制。”
“校比”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在古代文獻中使用,現代漢語中較為少見。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的解釋,其核心含義可歸納為:
考核比較;校驗核對
這是“校比”最核心的含義。“校”指考核、查對,“比”指比較、對照。合起來指通過仔細查對、比較來核實事物的真實性、準确性或優劣高低。常用于對賬目、成績、名冊等事物的審核與比較。
參見《漢語大詞典》“校比”詞條釋義。
較量高低
在特定語境下,“校比”可引申為比較、較量,以分出高低勝負。
參見《漢語大詞典》“校比”詞條釋義及部分古代用例。
“校比”是一個古漢語詞彙,意指通過仔細查對、比較來進行考核、校驗或較量。其核心在于“核對”與“比較”的行為過程,強調對事物進行細緻審核以确定其真實、準确或高低優劣。在現代漢語中,更常用的同義或近義表達有“核對”、“比對”、“考核”、“比較”、“較量”等。
“校比”是一個多義詞語,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現代用法區分:
調查戶口與財物
源自《周禮·地官·黨正》記載的“以歲時涖校比”,指古代官府定期核查戶籍、統計人口及財産,類似現代的戶籍管理。例如《北史》提到“校比戶貫,租稅輕少”,即通過戶口核查調整稅收。
考核評定
用于官員政績或事務的審核,如《三國志》中提及“無校比之制”,強調對官吏工作的系統性評估。
建議結合具體文本判斷詞義,避免混淆古今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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