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調查戶口、財物。《周禮·地官·黨正》:“以歲時涖校比。” 鄭玄 注引 鄭司農 曰:“校比,族師職所謂以時屬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衆寡,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車輦,如今小案比。”《北史·韓麒麟傳》:“往年校比戶貫,租稅輕少。臣所統 齊州 ,租粟纔可給俸。”
(2).考核評定。《三國志·魏志·王昶傳》:“ 昶 以為 唐 虞 雖有黜陟之文,而考課之法不垂。 周 制冢宰之職,大計羣吏之治而誅賞,又無校比之制。”
“校比”是一個多義詞語,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現代用法區分:
調查戶口與財物
源自《周禮·地官·黨正》記載的“以歲時涖校比”,指古代官府定期核查戶籍、統計人口及財産,類似現代的戶籍管理。例如《北史》提到“校比戶貫,租稅輕少”,即通過戶口核查調整稅收。
考核評定
用于官員政績或事務的審核,如《三國志》中提及“無校比之制”,強調對官吏工作的系統性評估。
建議結合具體文本判斷詞義,避免混淆古今用法。
校比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比較或者對照。它由“校”、“比”兩個字組成,可以幫助我們對某些事物進行對比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其特點、差異或者相似之處。
校比的拆分部首是“木”和“比”,其中“木”是整個字的部首。“校”的筆畫數為木(4畫)+交(6畫)=10畫,“比”的筆畫數為比(4畫)。
校比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字,具有幾千年的曆史。在繁體字中,“校”、“比”的寫法與簡體字基本相同。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校比的古代寫法中,“校”字的上部是“木”,下部是“交”,而“比”字上下結構基本相同。
1. 通過校比各種數據,我們可以找出産品的優勢和劣勢。
2. 這兩個人物的形象可以進行校比,看看他們之間有何相似之處。
組詞:比較、對照、對比、相比、相對。
近義詞:較量、比武、比賽、對照。
反義詞:相同、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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