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五戶。古代以為戶籍編制的基層單位。 周 代以五家為一比, 春秋 時 齊國 管仲 以五家為一軌。《周禮·地官·大司徒》:“令五家為比,使之相保。”《管子·小匡》:“制五家為軌,軌有長,六軌為邑。”
(2).指 黃帝 、 高陽 、 高辛 、 唐堯 、 虞舜 五帝。《史記·天官書論》:“自初生民以來,世主曷嘗不曆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紹而明之。” 張守節 正義:“五家, 黃帝 、 高陽 、 高辛 、 唐 虞 、 堯 舜 也。”
(3).指 黃帝 、 颛顼 、 夏 、 殷 、 周 五代的曆法。《史記·太史公自序》:“五家之文怫異,維 太初 之元論。” 張守節 正義:“五家謂 黃帝 、 顓頊 、 夏 、 殷 、 周 之曆。”
(4).指傳《春秋》的 左氏 、 公羊氏 、 穀梁氏 、 鄒氏 、 夾氏 五人。 何休 《<公羊傳>序》“傳《春秋》者非一” 唐 徐彥 疏:“舊雲,傳《春秋》者非一者,謂本出 孔子 ,而《傳》五家。”參閱 唐 陸德明 《經典釋文》卷一。
(5).指治《春秋穀梁傳》的 尹更始 、 劉向 、 周慶 、 丁姓 、 王彥 五人。《後漢書·賈逵傳》:“雖為古學,兼通五家《穀梁》之説。” 李賢 注:“五家,謂 尹更始 、 劉向 、 周慶 、 丁姓 、 王彥 等,皆為《穀梁》。”
(6).謂五行家。《後漢書·桓郁傳》:“帝自制《五家要説章句》,令 郁 校定於 宣明殿 。” 李賢 注:“此言‘五家’,即謂五行之家也。”
(7).指 北周 、 北齊 、 南朝 梁 、 南朝 陳 、 隋 五朝。《新唐書·令狐德棻傳》:“議者以 魏 有 魏收 , 魏澹 二家,書為已詳,惟五家史當立。 德棻 更與秘書郎 岑文本 、殿中侍禦史 崔仁師 次 周 史,中書舍人 李百藥 次 齊 史,著作郎 姚思廉 次 梁 、 陳 二史,秘書監 魏徵 次 隋 史,左僕射 房玄齡 總監。脩撰之原,自 德棻 發之。”
(8).今文經學家指 唐 、 虞 、 夏 、 殷 、 周 五代。 清 劉書年 《周時書分四代》:“三科之條,五家之教。三科,謂 虞 、 夏 一科, 商 一科, 周 一科也。古文家説也。五家,謂 唐 一家, 虞 一家, 夏 一家, 殷 一家, 周 一家也。今文家説也。” 章炳麟 《訄書·正名雜義》:“夫三科五家,文質各異。”
“五家”一詞在不同曆史文獻和語境中有多種含義,以下是綜合整理的主要解釋:
戶籍編制單位
周代以五戶為一基層單位,稱為“比”;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推行“五家為一軌”的戶籍制度。這一制度主要用于人口管理和賦稅征收。
帝王與朝代
曆法與學術流派
五行學說
指“五行家”,即研究金、木、水、火、土五行理論的學派。
其他分類
今文經學家将唐、虞、夏、殷、周合稱“五代”。
“五家”的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常見于古代戶籍制度、帝王譜系、曆法演變及學術流派等場景。若需更詳細分類或原始文獻,可參考《周禮》《史記》等典籍。
五家是指由五個家族或機構組成的集團或聯盟。通常情況下,這五個家族或機構之間有着一定的血緣關系、共同的利益或目标,通過結盟合作來實現彼此的利益最大化。
五家的拆分部首是“亻”和“宀”,其中亻表示人,宀表示房屋,意味着五家是由人組成的,且與居住或家庭有關。五家的總筆畫數為8。
五家一詞的源自于中國傳統文化,常用來形容五個家族或機構的聯盟關系。這種聯盟關系可以是出于親情、友情、商務等各種原因,旨在增強彼此的力量和資源。
五家的繁體字為「五家」,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五家的字形與現代略有不同,其大緻寫法為「五」為五個橫線組成的橫排字形,而「家」則為類似于屋頂的形狀。
1. 這五個家族組成了一個龐大的五家,共同經營着一家跨國公司。
2. 在這個五家當中,他們結成了一個牢不可破的聯盟。
1. 五家總公司
2. 五家合作
3. 五家聯盟
4. 五家族群
五家的近義詞包括:五方、五族、五門、五派
五家的反義詞為:無家、散家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