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诉讼文书。《魏书·源子恭传》:“ 徐州 表投化人 许团 并其弟 周 等。究其牒状, 周 列云己 萧衍 黄门侍郎……真伪难辨,请下 徐 扬 二州密访,必令获实。” 清 王夫之 《薑斋诗话》卷二:“《春秋》则以俗吏爰书、讼魁牒状丑詆之词,取已往之君臣,恣其詬厉。”
(2).官府的文书、证件。《新唐书·百官志二》:“﹝司记﹞掌宫内文簿入出,録为抄目,审付行焉。牒状无违,然后加印。” 清 蒋士铨 《第二碑·题坊》:“蒙諭取到前朝官给地券执照二纸……騐先朝牒状,红泥出印床。”
牒状是汉语词汇中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与古代文书制度相关。从构词法分析,“牒”指古代官府往来文书的统称,如《汉语大词典》解释为“官府文书,证件”;“状”则指陈述事件或申诉的文书,如《辞海》定义为“向上级陈述事实的文书”。
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多指两类文书:
从语用学角度,“牒状”属于古代行政司法体系的专业术语,具有格式规范、内容明确的特点。其消亡与现代行政体系变革直接相关,清代《大清会典》仍保留该词,但近代逐渐被“公函”“诉状”等替代。
“牒状”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具体含义及解释如下:
诉讼文书
指古代用于诉讼或法律纠纷的正式文件。例如《魏书·源子恭传》记载,徐州官员在审理许团等人案件时,需“究其牒状”以辨真伪。
官府的文书、证件
泛指官方颁发的各类公文或凭证。如《新唐书·百官志》提到司记官员需确保“牒状无违,然后加印”,强调其行政效力。
诉讼功能
行政功能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汉典》等权威辞书或具体古籍原文。
把醆崩动辨达避静不恌嶒崭长眉彻馔充盛攧番彫疎黩货碓捣二妃方心封锡改恶行善高踞给数拱架骨清横奔疆冶较雠急递疾笃谨材寖废金符锦心綉腹举烽克贼廓填览古剌阘连晓柳子厚体牛山濯濯攀凤披溃青豆舍廎写扰累散材少色时芳失列兽脊私股宿滞踏步讨气田闾同心缕土骨闻道文烛斡鲁朶香尘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