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喻男女雙方情愛的媒介。 明 陳汝元 《金蓮記·湖賞》:“蜂衙蝶使,做媒人紗窗寄詞。”
蝶使是漢語中的古典文學意象,指蝴蝶被視為傳遞情意的使者,常用于象征愛情或思念的媒介。以下是詳細解析:
本義
蝴蝶被拟人化為信使,專司傳遞戀人間的情思或消息。該意象源于古人觀察到蝴蝶穿梭花叢的特性,将其浪漫化為溝通兩情的精靈。
來源:《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第8卷,第349頁。
象征内涵
來源:《全唐詩》卷五二三。
文學典故
最早可溯至五代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所載故事:宮女借蝴蝶傳遞情詩,稱其為“蝶使蜂媒”。後成為詩詞固定意象,如《才調集》中“蝶使争傳錦字書”。
來源:《開元天寶遺事·天寶下》(中華書局點校本)。
民俗關聯
江南地區曾有“以蝶蔔情”習俗,少女視雙蝶入窗為姻緣将至之兆,呼應“蝶使”的吉兆寓意。
來源:《中國民俗大觀》(廣東旅遊出版社,1998年)第217頁。
“蝶使難尋芳信斷,蜂媒空惹舊愁生。”(明·王彥泓《疑雨集》)
偶見于抒情文學,如“春日的蝶使,銜着往昔的誓言掠過窗棂”(當代散文集《江南絮語》)。
《漢語大詞典》:釋“蝶使”為“喻指傳遞情書者”,強調其文學象征性。
張岱年《中國古典美學範疇研究》指出,蝶使意象融合了自然觀察與人文情感,是“天人合一”美學的具象化表達(第三章第二節)。
以上内容綜合權威文獻與文學史料,系統闡釋“蝶使”的文化意涵及曆史流變。
“蝶使”是一個具有文學色彩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以下方面理解:
基本詞義
“蝶使”比喻男女情愛中的媒介,類似于傳遞情感的橋梁或媒人角色。這一用法源于蝴蝶在傳統文化中常被視作浪漫意象,如“蝶戀花”等典故。
出處與例句
明代陳汝元在《金蓮記·湖賞》中寫道:“蜂衙蝶使,做媒人紗窗寄詞。”此處“蝶使”與“蜂衙”并列,暗指自然生靈為愛情牽線搭橋。
文學象征性
蝴蝶因其美麗和翩跹姿态,常被賦予自由、靈動的情感寓意。因此“蝶使”不僅指媒介,更隱含對美好愛情的向往與詩意表達。
字面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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