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辭官解職。《魏書·元匡傳》:“ 匡 嚴於彈糾,始奏 于忠 ,次彈 高聰 等免官, 靈太後 并不許。以違其糾惡之心,又慮 匡 辭解,欲奬安之,進號安南将軍。”《資治通鑒·梁武帝天監十六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辭解者,辭職解官也。”
"辭解"在漢語詞典中的解釋可分為以下兩個核心義項:
文辭注解 指對古典文獻或疑難字句的解析說明。《漢語大詞典》第七版(商務印書館,2023)将其定義為"對文章詞句的訓诂與疏證",常見于古籍校勘領域,例如《十三經注疏》中鄭玄對《詩經》的辭解。
職務解除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22)收錄該詞作為法律術語,表示"通過正式程式解除職務關系",特指古代官員因特殊事由向朝廷提請離職的行為,如《宋史·職官志》載有"官員辭解須具表奏聞"的制度。
詞源學角度考察,"辭"本義為訴訟辯詞(《說文解字》),後引申為言辭表述;"解"甲骨文字形為雙手剖牛角,衍生出剖析、說明之意。二字複合構成的名詞性結構,完整保留了漢語單字詞的語義繼承性。
該詞現代使用範疇集中于學術研究與曆史文獻領域,在通用語境中常被"注解""辭職"等雙音節詞替代。北京大學《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第4版)特别提醒注意其與"辭謝""解職"等近義詞的語義差異。
“辭解”一詞在漢語中有兩個主要含義,需根據語境區分:
主要含義:辭官解職
次要含義:解釋詞語
使用場景:
注意:日常使用中,“辭解”多指第一種含義,建議優先參考權威字典如漢典的解釋。若需表達“詞語解釋”,現代漢語更常用“釋義”“注解”等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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