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白契的意思、白契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白契的解釋

舊指未向官府納稅加蓋官印的房地産等文契。 宋 鄭剛中 《論白契疏》:“買産之家,類非貧短,但契成則視田宅為己物,故吝惜官稅,自謂收藏白契,不過倍納而止。” 宋 俞文豹 《吹劍錄外集》:“有以白契告首者,追賞及種種費用外,二倍稅焉。”《宋史·食貨志上二》:“﹝ 紹興 五年﹞初令諸州通判印賣田宅契紙,自今民間争田,執白契者勿用。”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白契是中國古代契約制度中的特定術語,指未經官府加蓋官印、未繳納契稅的土地、房産等不動産交易契約。其核心特征與法律地位如下:

一、基本釋義

白契即民間私下訂立的買賣或典當契約,因契約用紙為素白棉紙、且無官府朱紅色印章而得名。相較于官方認證的“紅契”(又稱“赤契”),白契缺乏法律強制執行力,僅依賴交易雙方信用維系,存在産權争議風險。

二、核心特征

  1. 未稅契:交易雙方未向官府申報交易内容,逃避契稅(如清代“契尾”稅),屬民間私下行為。
  2. 無官印:契約末尾無縣衙粘貼的納稅憑證(“契尾”)及騎縫官印,僅保留中人、代筆人等私章。
  3. 效力局限:明清律法規定,白契在産權糾紛中不能作為有效證據;紅契才是官府承認産權的法定憑證。

三、曆史背景

白契盛行于明清時期,反映民間規避稅賦的普遍現象。官府雖屢禁白契交易(如《大清律例》要求田宅交易“稅契過割”),但因稅負繁重,民間仍長期存在“白契-紅契”并行的雙重契約體系。直至民國時期《契稅條例》實施後,白契逐漸消亡。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白契”是中國古代民間交易中常見的契約形式,具體含義及特點如下:

一、基本定義

白契指未向官府納稅、未加蓋官方印章的房地産、買賣或典當契約,屬于民間私下籤訂的協議,又稱“草契”或“未稅白契”。與之相對的是經過官方認證的“紅契”。

二、核心特征

  1. 未經官方認證
    由買賣雙方自行拟定,僅有當事人、親屬、四鄰、中人(見證人)及官牙(中介)籤字蓋章,無官府印章。
  2. 内容要素
    包括交易性質、土地/房屋面積、坐落位置、價格、付款條件等具體條款。
  3. 法律效力
    白契在民間具有約定效力,但缺乏官方保障。若發生糾紛,官府可能不承認其合法性。

三、與紅契的區别

對比項 白契 紅契
官方認證 經官府驗契并納稅
外觀 白紙黑字 附官方契尾并蓋紅色官印
法律效力 民間認可,但官府可能拒認 完全合法,受官方保護

四、曆史背景

宋代已出現白契,民間為避稅常籤訂此類契約。官府為增加稅收,要求交易後需“稅契”(補稅并換紅契),否則可能面臨罰款。明清時期沿用此制度,紅契逐漸成為産權糾紛的關鍵憑證。

五、現代意義

白契是研究古代經濟、法律和社會關系的重要史料,反映了民間交易習慣與官方治理的互動。當代房地産交易已無此概念,全部需經官方登記備案。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地域差異,可參考、4、7中的曆史文獻分析。

别人正在浏覽...

阿基米德螺線邊梢並牀部例餐氊蘇襯褶袍抽簪初程大熊貓科騑駕府尊個頭貫變光前絶後鬼罰寒蹇洪波慧捷謹信卷餅考績幽明柯欘潰敗老問題連橋懔然留曹流歲鹿中馬革滿面紅光楣機籋口暝鐘辟邪玱玱啓疆漆面茕嫠繞罔榮顧散郎善頌善禱聖喆市埠失據時暮瘦人水龍帶庶母條治題筆鐵牡貼正哇咬韡如隈嵎物理光學寤想閑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