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借貸與人以取利息。《新唐書·高季輔傳》:“公侯勳戚之家,邑入、俸稍足以奉養,而貸息出舉,争求什一。”
“貸息”是漢語中由“貸”與“息”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貸”指財物借出與借入的行為,如《說文解字》釋為“施也”,即給予、借予;“息”本義為呼吸,引申為滋長、利潤,《廣雅》注“息,利也”,特指借貸産生的額外費用。二者組合後,“貸息”指通過借貸關系産生的利息,即借款人因使用資金而支付給貸款方的報酬。
構成與詞性分析
“貸息”屬偏正式合成詞,“貸”修飾“息”,強調利息的來源與性質。在古漢語中多作名詞,如《宋史·食貨志》載“民貸息錢,無過二分”,現代漢語中則用于經濟、金融領域,表述貸款利息的統稱。
使用場景與相關概念
現代語境中,“貸息”常與“本金”“利率”關聯,例如“貸息計算需綜合年化利率與還款周期”(引自《金融術語詞典》)。其内涵涵蓋銀行信貸、民間借貸等場景,如《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條明确“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
權威文獻參考
“貸息”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借貸與人以獲取利息,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構成
曆史語境
該詞最早見于《新唐書·高季輔傳》:“公侯勳戚之家,邑入、俸稍足以奉養,而貸息出舉,争求什一。”
文中揭露了唐代權貴通過放貸獲取高額利息的現象,側面反映了古代金融活動的普遍性。
盡管“貸息”是古漢語詞彙,但現代金融領域中的貸款利息概念與之有相似邏輯,即資金提供方通過放貸收取利息。不過,現代貸款利息需遵守法定利率上限(如中國規定不超過LPR四倍)。
如需進一步了解現代利息計算方式(如等額本息、等額本金),可參考法律或金融專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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