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床和墊在床上的竹席。泛指床鋪。《周禮·天官·玉府》:“掌王之燕衣服、衽席、牀笫。” 鄭玄 注:“笫,簀也。”《後漢書·安帝紀》:“帝自在邸第,數有神光照室,又有赤蛇盤於牀笫之閒。” 清 趙翼 《驚聞心馀之訃》詩:“預乞碑銘如待死,久淹牀笫本長眠。”
2.指閨房之内;枕席之間。《左傳·襄公二十七年》:“牀笫之言不踰閾,況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聞也。”《宋書·恩倖傳論》:“況 世祖 之泥滞鄙近, 太宗 之拘攣愛習,欲不紛惑牀笫,豈可得哉!” 南朝 梁 沉約 《恩倖傳序》:“挾朋樹黨,政以賄成,鈇鉞瘡痏,搆於牀笫之曲;服冕乘軒,出乎言笑之下。” 宋 周煇 《清波雜志》卷三:“ 蔡卞 之妻 七夫人 ,頗知書,能詩詞, 蔡 每有國事,先謀於牀笫,然後宣之於廟堂。”
3.指男女房中之事。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俠女》:“向雲‘可一不可再’者,以相報不在牀笫也;為君貧不能婚,将為君延一綫之續。”
“牀笫”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牀”和“笫”兩個單字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和《說文解字》的釋義,“牀”為“床”的異體字,指供人坐卧的家具,本義為“安身之坐者”;“笫”讀作zǐ,原指竹編的床墊或床席,《說文解字》注:“笫,床箦也,從竹、聲”。二字組合後,“牀笫”泛指床鋪,後引申為私密的寝居場所,并衍生出“夫妻房事”的隱晦含義,如《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中“牀笫之言不逾阈”即強調私密性。
從構詞法分析,“牀笫”屬于并列式合成詞,二字均與寝具相關,體現古代漢語以具體物件代指抽象概念的造詞特點。現代漢語中該詞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古典文獻或特定語境下的書面表達。
“牀笫”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由“牀”和“笫”組成,需注意其特殊含義和易混淆點:
字義解析
整體含義
字面指“床和床席”,但實際多引申為床笫私密之事,即夫妻間的親密關系或房事。例如《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中“牀笫之言不逾阈”,意為私房話不可外傳。
常見誤用
文化背景
該詞反映了古代對隱私的含蓄表達,需結合上下文理解,避免直譯。例如《禮記》中“牀笫之安”暗指夫妻和諧。
提示:若需引用古籍原文,建議核對具體出處及語境,避免望文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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