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劃分疆界。《後漢書·史弼傳》:“先王疆理天下,畫界分境,水土異齊,風俗不同。”《新唐書·吐蕃傳下》:“﹝ 恐熱 ﹞還過 鹹陽橋 ,咄歎曰:‘我舉大事,覬得濟此河與 唐 分境。’”
分境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三個核心層次:
指以自然地貌(如山、河)或人為标記(如界碑)劃分的領土邊界。古代多用于行政區劃或軍事防區的界定,強調地域的歸屬權。
例:《周禮·地官》載“制其畿疆而溝封之”,即通過溝壑與封土堆實現“分境而治”。
擴展至抽象領域,表示職權、管轄或責任範圍的明确劃分。
例:《唐律疏議·職制》規定官員“各守分境”,不得越權幹預他轄事務。
在佛學與玄學語境中,指主體對客觀世界的認知界限,或現象與本質的分離狀态。
例:唐代高僧澄觀《華嚴經疏》雲“心境二分,能所雙亡”,闡釋主客“分境”的超越性。
權威參考來源(基于經典文獻釋義):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釋義依據紙質權威辭書,建議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如中國知網)查閱原始文獻。
“分境”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劃分疆界”,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指通過明确界限将地域或範圍分開,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地理描述,例如古代國家間的領土劃分。
詞源與古代用法
最早出自《後漢書·史弼傳》:“先王疆理天下,畫界分境,水土異齊,風俗不同。” 唐代《新唐書》中也有類似記載,如吐蕃首領感歎“與唐分境”。
現代擴展含義
在特定語境中可引申為“不同環境下的差異性發展”,例如描述自然條件(如土壤水分)或社會現象(如人物境遇)的差異。
部分低權威來源(如、7)僅重複基礎定義,建議優先參考《後漢書》《新唐書》等古籍或高權威詞典。若需更完整的曆史用例,可查閱原文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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