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兵。《戰國策·齊策四》:“ 昭陽 以為然,解軍而去。”
解送人犯的軍士。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兵部·解軍》:“解軍一役,以本圖裡長充長解,先為娶妻,備貲裝,事之如嚴父,防之如大敵。”《楊家府演義·焦贊夜殺謝金吾》:“言罷, 王欽差 解軍四十餘人來趲 大郎 等起行。 六郎 先選 焦贊 與解軍起身去,乃辭别 令婆 ,望 汝州 而行。”
“解軍”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指撤兵或解散軍隊,常用于描述戰争結束後軍隊撤離或解除武裝的行為。該詞由“解”(解散、解除)和“軍”(軍隊)組成,強調終止軍事行動的狀态。
撤兵
曆史文獻中多用于軍事語境。例如:
解送人犯的軍士
在明代司法制度中,“解軍”也指押送犯人的士兵。例如:
若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戰國策》或明代司法相關史料。
《解軍》是一個成語,意思是解散或散去軍隊。它的拆分部首是“角”和“軍”,其中“角”作為邊旁,表示軍隊的迅速離去,而“軍”則表示軍隊。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戰争時期。
《解軍》的部首拆分為“角”和“軍”。它的左邊的部首是“角”,右邊的部首是“軍”。其中,軍字的筆畫數為9,而角字的筆畫數為7。
《解軍》的繁體字為「解軍」。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解軍》可能以不同的形式出現。這些寫法通常與當時的書寫風格和字體有關,而現代常用的樣式是在不同朝代的基礎上形成的。
1. 隨着戰争的結束,國家解軍了,士兵們回到了家鄉。
2. 經過和平談判,敵對勢力開始解軍,以實現和平共處。
*********、軍人、解散、軍隊
解散、遣散、散去、離去
聚軍、集結、集合、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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