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柄。《周禮·春官·内史》:“掌王之八枋之灋,以詔王治,一曰爵,二曰祿,三曰廢,四曰置,五曰殺,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奪。”
“八枋”一詞在漢語詞典中未見明确收錄,根據字形及文獻推測,可能為“八柄”的訛寫或異體形式。結合《周禮》等古籍記載,“八柄”是周代帝王駕馭群臣的八種權柄,具體包括:
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賞罰并施”的統治策略,如《管子·版法解》雲“治國有三器,曰號令、斧钺、祿賞”,與八柄内涵相通。後世政治文獻如《唐律疏議》亦繼承此類權柄思想,形成中國官僚體系的核心治理邏輯。
(注:因“八枋”未被權威辭書收錄,本文考釋參照《周禮注疏》《中國古代官制辭典》等文獻,建議使用者優先采用“八柄”為标準詞形。)
“八枋”是古代政治制度中的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八枋”即“八柄”,指古代君王治理國家時掌控的八種權柄,主要用于官員的獎懲與任免。其中“枋”通“柄”(讀音為bìng),意為權柄。
該詞出自《周禮·春官·内史》,原文記載:“掌王之八枋之灋,以诏王治”,具體包括: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周禮》原文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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