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vey] 傳語、轉告以使他人知道
互相傳告
奔走傳告
傳告喜訊
傳達;轉告。《詩·秦風·車鄰》“寺人之令” 漢 鄭玄 箋:“欲見國君者,必先令寺人使傳告之。” 柳青 《銅牆鐵壁》第十九章:“突然間,通 陳家山 拐溝的那面人們活躍起來,隻聽見低聲地互相傳告:毛6*主6*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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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告是漢語中具有明确語義和語用功能的複合動詞,由“傳”與“告”兩個語素并列構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釋義為“把消息、話語等轉告給他人”,強調信息的傳遞性與告知行為的雙向性。其核心語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行為性質
指通過語言或文字将信息從一方傳遞至另一方的行為,包含“傳遞”與“告知”雙重動作。例如《漢語大詞典》引《史記·袁盎傳》中“傳告諸侯”的用例,表明信息在群體間的擴散性傳播。
語義特征
該詞隱含着信息接收者需對内容進行再傳遞的要求,與單純“告知”不同,如漢典網(zdic.net)引《說文解字注》指出“傳”含“轉遞”義、“告”含“曉谕”義,二者結合形成層級性信息擴散的語用場景。
現代應用範疇
在當代語境中,既可用于正式場合(如“傳告公文”),也可用于日常交流(如“傳告親友”)。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語料庫統計,其使用頻率在書面語中高于口語,多與“消息”“通知”等名詞搭配。
該詞的近義詞包括“轉告”“傳達”,反義詞為“隱瞞”“封鎖”,詞性為及物動詞,可帶雙賓語(如“傳告大家一個消息”)。在古漢語中,“傳”與“告”常分用,如《論語》“傳不習乎”與《詩經》“告予颠隮”,至漢代逐漸凝固為雙音詞,體現漢語詞彙複音化的發展規律。
“傳告”是一個動詞,指通過中間人将信息、消息或話語轉達給他人,強調信息傳遞的中介性和間接性。以下是其詳細解析:
核心含義
指傳達、轉告,即通過他人或某種方式将信息傳遞給目标對象。例如:
古典淵源
源自《詩經·秦風·車鄰》的注釋:“欲見國君者,必先令寺人使傳告之”,表明古代通過“寺人”(宮廷近侍)傳遞信息,強調正式場合的轉達流程。
現代用法
適用于日常、商務或文學場景,如:
通過綜合古典文獻和現代語用可知,“傳告”是一個兼具曆史延續性和實用性的詞語,適用于信息需間接傳遞的各類場景。如需更詳細例證,可參考《詩經》相關注解及現代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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