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作的主人,詩人。 唐 白居易 《令狐尚書許過弊居先贈長句》:“應将筆硯隨詩主,定有笙歌伴酒仙。”
從漢語詞典角度解釋,"詩主"一詞具有特定文學内涵,其核心釋義及學術依據如下:
詩主(shī zhǔ)
指詩集編纂的核心人物或主導者,特指在詩歌總集編撰過程中承擔主要選錄、審定工作的文學權威。該詞多見于古典文獻學範疇,強調其在詩歌篩選與體例确立中的決定性作用。
構詞邏輯
二字複合形成"詩歌編選主導者"的專稱,屬偏正結構名詞。
曆史語境
該詞活躍于文集編纂領域,如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載:"總集之編,必立詩主以定去取",凸顯編選者的學術權威性。
《昭明文選》編纂
梁昭明太子蕭統任"詩主"主持編選,确立"事出于沉思,義歸乎翰藻"的收錄标準(見《文選序》),開創文學總集體例範式。
《唐詩三百首》的編定
蘅塘退士孫洙作為實際"詩主",以"專就唐詩中脍炙人口之作"為原則精選詩作,奠定該集的經典地位(參考《唐詩三百首·原序》)。
現代學者錢鐘書在《談藝錄》中強調:"詩主非惟選家,實為審美範式确立者",指出其通過選本影響後世詩歌評價體系的曆史功能。
資料來源
“詩主”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在不同來源中較為統一,具體解釋如下:
“詩主”指詩作的主人,即詩人本身。該詞強調詩人對詩歌創作的主導地位,例如唐代白居易在《令狐尚書許過弊居先贈長句》中寫道:“應将筆硯隨詩主,定有笙歌伴酒仙”。此處的“詩主”明确指向詩人這一創作主體。
部分來源補充,“詩主”可象征文人在某一領域的主導能力,但這一說法多見于低權威性資料(如),需謹慎參考。
主要用于古典文學語境中,形容詩人對創作的主導權。現代使用較少,更多作為曆史詞彙或文學研究術語。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白居易原詩或《漢語大詞典》中的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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