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送卒的意思、防送卒的詳細解釋
防送卒的解釋
押送犯人的差役。 宋 陳鹄 《耆舊續聞》卷六:“及出獄,賂防送卒,使緩其行。”
詞語分解
- 防的解釋 防 á 戒備,預先作好應急的準備:防止。防備。預防。防範(防備,戒備)。防患未然。防意如城(指嚴格控制個人欲望,就像守城防敵一樣)。防微杜漸(在壞事和錯誤剛冒頭的時候就加以制止,以免發展下去)。 守衛
專業解析
防送卒,是古代中國司法體系中負責押解、看守犯人的差役,屬于地方官府中的低級吏員。該詞為複合詞,需分字釋義:
-
防
- 本義為堤壩,引申為防備、守衛、看守之意。在此語境中特指押送途中對犯人的監管與防護,既要防止犯人逃脫,也要防備外部劫囚或犯人自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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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 本義為運送,引申為押送、遞解。指将犯人從一地(如案發地、初審地)押送至另一地(如上級審判機構、流放地或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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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
- 本指古代供差遣的役夫或士兵,後泛指官府中的低級差役、兵丁。在“防送卒”中,即指具體執行押送任務的差役人員。
綜合釋義:
防送卒指古代官府中專門負責押解、看守、遞解犯人的差役。他們的職責是在犯人被移送(如提審、轉監、流放)過程中,執行押送任務,并負責沿途看守、防止犯人脫逃或發生意外。
曆史背景與職能:
- 防送卒常見于宋、元、明、清等朝代的地方司法體系中,尤其在州、縣一級衙門服役。
- 其工作性質艱苦且風險較高,常需長途跋涉押送犯人至指定地點(如州府、省城、京城或流放地)。
- 除押送外,他們也負責看守臨時拘押的犯人。
- 在《水浒傳》等古典文學作品中,常有對防送卒(常被稱為“防送公人”或簡稱“公人”)押解主角(如林沖、武松)的描寫,反映了其實際職能和社會地位。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該權威工具書對“防送”一詞有明确解釋:“押送犯人”。雖未單列“防送卒”,但“防送”即其核心職能,而“卒”指執行此職能的差役。其釋義基于大量曆史文獻和語料庫分析,具有高度學術權威性。來源:《漢語大詞典》相應詞條(實體書或授權數據庫如“漢典”等)。
- 《宋史·職官志》及相關司法制度研究: 宋代司法制度記載相對詳細,其中提及地方衙門(如州、縣)設有負責緝捕、看守、押解犯人的吏卒,防送卒即屬此類。相關研究(如戴建國《宋代法制初探》、郭東旭《宋代法制研究》)會論及地方獄政和差役體系。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宋史》或相關學術著作。
- 《水浒傳》(施耐庵著): 作為反映宋元社會風貌的經典小說,其中多次出現“防送公人”押解犯人的情節(如第八回“林教頭刺配滄州道 魯智深大鬧野豬林”),是理解該詞實際應用場景的重要文學佐證。來源:通行版《水浒傳》。
“防送卒”是古代中國司法體系中承擔押解與看守犯人職責的低級差役,其名稱清晰體現了其核心任務——“防”(看守防備)與“送”(押解遞送)。該詞是研究中國古代司法制度、獄政管理及社會底層吏役的重要詞彙。其釋義可參考權威辭書如《漢語大詞典》及反映當時制度的史書(如《宋史》)和文學作品(如《水浒傳》)。由于史料記載側重官職而非具體差役名目,其具體組織、待遇等細節需結合司法制度史研究綜合考察。
網絡擴展解釋
“防送卒”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詞義解析
防送卒(拼音:fáng sòng zú)指古代押送犯人的差役,主要負責看守和護送犯人至指定地點。該詞常見于宋代文獻,例如《耆舊續聞》中記載:“及出獄,賂防送卒,使緩其行”,描述了犯人賄賂差役以拖延行程的史實。
曆史背景
- 職能:屬于古代司法體系的基層執行人員,職責類似現代獄警或法警。
- 社會地位:多為底層官吏或士兵,因接觸犯人可能被賄賂,文獻中常提及此類現象。
相關詞語
- 近義詞:解差、押司(均指古代押送人員)。
- 關聯詞:獄卒(看守監獄的差役)、捕快(負責緝捕犯人的官吏)。
權威來源
- 漢典、查字典等工具書将其定義為“押送犯人的差役”,并标注明确的曆史用例。
若需進一步探究相關曆史案例或具體文獻出處,可參考《耆舊續聞》等宋代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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