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th one’s hands) tied behind his back] 兩手交叉綁在背後
兩手綁在背後。
反綁,指将人的雙手從背後交叉束縛的強制性動作。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該詞由"反"(逆向)和"綁"(捆紮)構成複合動詞,特指通過繩索等工具限制人體自由的反關節約束方式。
從動作構成分析包含三個要素:①受縛者雙臂後折呈交叉狀;②捆綁點位于腕關節或肘關節;③施力方向與人體自然活動方向相逆。這種拘束方式常見于司法羁押(《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第三章)、應急救援(消防傷員固定)及文學描寫場景,在《水浒傳》第三十八回"李逵反綁雙臂請罪"的段落中即有經典文學應用。
近義詞體系包含"背縛""後捆"等表述,區别于"正綁"(胸前捆綁)。需要特别注意該行為在非執法場景中使用可能涉及《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條款,公民遇此情形應立即報警求助。
“反綁”是一個動詞,指将人的雙手在背後進行捆綁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将雙手交叉或并攏後固定在背後,通常使用繩索等工具限制行動自由。例如:“人質被歹徒反綁于屋内”。
多見于法制新聞、影視作品等場景,描述控制他人行動的行為,例如綁架、拘捕等。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捆綁手法或法律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如、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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