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發號施令 ”。《禮記·經解》:“發號出令而民説謂之和,上下相親謂之仁。”《史記·蘇秦列傳》:“今 趙 之攻 燕 也,發號出令,不至十日而數十萬之軍軍於 東垣 矣。” 唐 韓愈 《賀冊尊號表》:“發號出令,雲行雨施,可謂妙而無方矣。” 明 李東陽 《重建成都府學記》:“且今之為政者,必有堂宇以為發號出令之地。”
“發號出令”是一個漢語四字詞組,其核心含義指發布命令、下達指示的行為,通常用于描述權威人物或機構行使權力的過程。從構詞角度看,“發”指宣布、傳達,“號”指號令或指令,“出”強調動作的明确性,“令”則指具體的命令内容,四字組合強化了行為的主導性和強制性。
在權威漢語工具書《漢語大詞典》中,該詞被解釋為“宣布并實施具有約束力的指令”,常用于描述古代帝王、将領或現代組織機構中決策者的權力行使場景。例如《尚書·冏命》記載的“發號施令,罔有不臧”,即體現了該詞在古代政治語境中的典型用法,強調命令發布與政策實施的關聯性。
從語言學角度分析,“發號出令”屬于聯合式複合詞,前後兩個動賓結構“發號”與“出令”構成語義疊加,通過重複強調增強了表達的權威性和正式性。這種構詞方式常見于古代漢語軍事、政治文書,現代多用于書面化表達或特定儀式場合。
需要說明的是,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特别指出,該詞與“發號施令”存在細微差别:“發號出令”更側重命令的正式頒布程式,而“發號施令”則包含具體執行層面的延伸含義。這種差異在《左傳·宣公十二年》的相關注疏中已有明确區分。
“發號出令”是一個漢語成語,意為發布命令或下達指示以指揮行動,與“發號施令”同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釋義
該成語由“發”(發布)、“號”(號令)、“出”(發出)、“令”(命令)四個字組成,表示通過發布明确的指令來指揮他人行動。
出處
最早見于《禮記·經解》:“發號出令而民說謂之和,上下相親謂之仁”,意為統治者發布政令使百姓悅服,體現和諧與仁愛。
用法與結構
示例與延伸
唐代韓愈《賀冊尊號表》用“發號出令,雲行雨施”形容政令順暢施行;明代李東陽則以“堂宇”比喻政令發布場所。
近義詞
與“發號施令”含義相同,均指通過指令進行指揮。
總結來看,這一成語多用于描述權威者或管理者行使指揮權的行為,常見于古代文獻和政論語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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