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mage to goods;loss of goods] 貨物在運送、保存過程中,數量上的損失
桔子從廣東運至北京,水分折耗不少
損失消耗。《後漢書·馮绲傳》:“前後所遣将帥,宦官輒陷以折耗軍資,往往抵罪。” 元 秦簡夫 《東堂老》第三折:“叔叔,我買将那倉小米兒來,又不敢舂,恐怕折耗了。”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七:“又贖苗質民田萬餘畝,曰官贖田,以補助折耗。”
折耗在漢語詞典及專業領域中的核心含義是指自然資源在開采、利用或生産過程中發生的不可恢複的消耗或價值減少。它主要應用于會計學、資源管理和經濟學領域,特指那些具有有限儲量、會隨開采而逐漸枯竭的自然資源(如礦産、石油、天然氣、森林等)的成本分攤過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核心概念
折耗是指将自然資源的取得、勘探和開發成本,在其可開采年限或預計消耗量内進行系統分攤的過程。它反映了資源實體儲量的減少和經濟價值的消耗,類似于固定資産的折舊,但對象是遞耗資産(Wasting Assets)。其本質是成本回收機制,确保資源開采企業的收益與成本相匹配(參考:《企業會計準則》自然資源相關章節)。
應用領域
折耗概念主要適用于采掘業和林業:
會計處理與目的
在財務會計中,折耗是一項重要的費用項目:
計算方法
最常用的折耗計算方法是産量法(Units-of-Production Method):
$$ text{單位折耗額} = frac{text{自然資源資産成本 - 預計殘值}}{text{預計可開采總量}} $$
$$ text{當期折耗費用} = text{單位折耗額} times text{當期實際開采量} $$
這種方法将成本分攤與實際開采量直接挂鈎,被認為最能準确反映資源的消耗(參考: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教材,遞耗資産章節)。
實例說明
假設一家礦業公司花費1億元取得一座煤礦(無殘值),預計可開采原煤2000萬噸。則單位折耗額 = 100,000,000元 / 20,000,000噸 = 5元/噸。若某年開采并銷售了100萬噸煤,則該年折耗費用 = 5元/噸 * 1,000,000噸 = 500萬元。這筆費用計入當年損益,同時減少煤礦資産的賬面價值或增加累計折耗(參考:同上)。
折耗是一個專門術語,特指對有限自然資源在開采利用過程中發生的價值消耗進行會計計量和成本分攤的過程。它是資源型企業成本核算和資産管理的關鍵環節,體現了資源稀缺性和成本補償原則。其核心在于将資源的取得和開發成本,按照實際消耗量(産量)系統地轉化為各期的費用。
“折耗”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指物品在運輸、儲存或加工過程中因自然因素(如蒸發、破損)造成的數量減少。例如:
在會計領域,指将自然資源(如礦産、森林)的成本分攤到開采或使用周期中的過程,類似于固定資産的“折舊”。具體表現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專業會計處理,可參考權威財務教材或會計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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