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棄窮者,喜歡富者。多用于女子婚嫁時的一種标準。 元 柯丹邱 《荊钗記·遣仆》:“當初招 王十朋 為壻,誰知我那婆子嫌貧愛富,定要嫁 孫 家。”《三俠五義》第三八回:“這明明是你嫌貧愛富,将丫鬟掐死,有意誣賴 顔生 。” 艾蕪 《手》:“我要是嫌貧愛富,我嫁來這裡做啥子嘛?”
“嫌貧愛富”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該成語由“嫌”(厭惡)、“貧”(貧窮)、“愛”(喜愛)、“富”(富裕)四字組成,字面意為厭惡貧窮、偏愛富貴,常指以貧富作為評判或對待他人的标準。傳統語境中多用于批評婚嫁時重物質條件、輕人品的行為,或形容勢利之人。
近年出現新解讀,認為“嫌貧愛富”可指摒棄安于貧困的消極思想,倡導勤勞緻富的社會導向。例如:
角度 | 核心觀點 |
---|---|
傳統釋義 | 貶義,批判以財富取人的價值觀 |
現代新解 | 中性或褒義,強調脫貧奮鬥精神(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
使用建議 | 日常表達中仍多沿用傳統貶義;政策性表述可能傾向新解,需注意語境差異 |
如需進一步探讨該成語的古今演變,可參考《漢典》《成語詞典》等來源。
《嫌貧愛富》是形容一些人嫌棄窮人、看重富人的心态和行為。他們無視窮人的艱辛與困境,而追求和向往富人的生活方式和財富。這種行為被視為對貧困者的不公和不尊重。
《嫌貧愛富》的拆分部首為“女”、“攵”、“爪”、“⺼”、“宀”。
拆分後各字的筆畫數為:
- 女:3畫
- 攵:4畫
- 爪:4畫
- ⺼:2畫
- 宀:3畫
《嫌貧愛富》這個成語的最早記載可以追溯到《漢書·賈誼傳》。在賈誼的文章中,他稱贊劉向善于“惡貧而好富”,從而引申出此成語。
《嫌貧愛富》的繁體字為《嫌貧愛富》。
古代寫字的形式和現代有所不同,因此《嫌貧愛富》這個成語在古時候的寫法也稍有不同。部分古漢字的寫法如下:
- 嫌:卄(心部)+ 女
- 貧:貝(貝部)+ 分
- 愛:爫(手部)+ 冖(宀部)+ 心
- 富:宀(宀部)+ ⻖(廣部)+ 巾(巾部)+ 寸(寸部)
1. 他總是嫌貧愛富,對待貧窮的親戚朋友冷漠無情。
2. 那個老闆常常表現出嫌貧愛富的态度,隻招攬有錢的客戶。
3. 她完全沒有嫌貧愛富的心态,對待每個人都一視同仁。
組詞:
- 嫌疑:對某人或某事持懷疑、不滿的态度和言行。
- 愛好:對某種事物或活動感興趣和喜愛的心情。
- 富豪:財富極其豐富的人。
近義詞:
- 懦弱:膽小、不勇敢,害怕面對困難或艱險的态度。
- 輕蔑:對某人或某事不屑、鄙視的态度和言行。
反義詞:
- 同情:對他人所受苦難、遭遇不幸等,感到同情和憐憫的感情。
- 尊重:對他人或某種事物懷有高度的敬重和重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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