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去的意思、奪去的詳細解釋
奪去的解釋
(1) [destory]∶置…于死地
鼠疫奪去了數以千計的生命
(2) [take away from;grab;appropriate]∶被搶走
詞語分解
- 奪的解釋 奪 (奪) ó 搶,強取:搶奪。掠奪。巧取豪奪。強(僴 )詞奪理。 争先取到:奪得最後勝利。奪魁。奪冠(刵 )。 沖開:奪門而出。 喪失,削除:剝奪。褫奪(剝奪)。奪志(改變志向或意願)。 晃動:光彩
- 去的解釋 去 ù 離開所在的地方到别處;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與“來”相對:去處。去路。去國。 距離,差别:相去不遠。 已過的,特指剛過去的一年:去年。去冬今春。 除掉,減掉:去掉。去皮。去勢(a. * ;b.動作
網絡擴展解釋
“奪去”是一個動詞短語,通常指通過強制或突然的方式使某人或某物失去原本擁有的東西。其含義和用法可以從以下角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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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
指強行拿走、剝奪或消除某事物,對象可以是具體物品(如財物),也可以是抽象事物(如生命、權利、機會等)。例如:“車禍奪去了他的雙腿”“疾病奪去了她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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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搭配
- 奪去生命:多用于意外、疾病等導緻死亡的情況(如“洪水奪去了數百人的生命”)。
- 奪去自由/權利:強調對抽象權益的剝奪(如“戰争奪去了人們的自由”)。
- 奪去注意力:描述某事物吸引全部關注(如“精彩的表演奪去了觀衆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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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近義詞對比
- 奪取:更強調主動争取(如“奪取冠軍”),而“奪去”側重被動失去。
- 剝奪:更正式,多用于法律或權利層面(如“剝奪政治權利”)。
- 搶走:口語化,多指具體物品被搶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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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景
常見于描述突發性、負面的事件,如災難報道(“地震奪去家園”)、文學描寫(“歲月奪去青春”),或強調情感沖擊(“噩耗奪去了她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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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該詞帶有較強情感色彩,通常暗示失去的過程具有強制性或不可抗力,不宜用于中性描述。例如“他奪去了我的筆”可能隱含暴力性,而普通場景更宜用“拿走”。
示例加深理解:
“火山噴發奪去了整個村莊的甯靜”中,“奪去”既指物理上的破壞(房屋被毀),也暗示村民心理安全感的喪失,比“破壞”一詞更具文學感染力。
網絡擴展解釋二
奪去這個詞的意思是拿走、搶奪。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手部部首“扌”,右邊是受苦部首“兀”。奪取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過程中,它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奪」。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奪取這個詞的寫法較為簡單,通常隻需寫出手部部首和受苦部首即可。例如字典中的例句:“他奪去了我的書籍。”這個詞可以和其他字組合成新詞,如奪勝、奪寶等。近義詞可以是搶奪、掠奪,反義詞可以是歸還、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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